浅议促进职业人群参加工伤保险

2018.01.29
据《2016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2782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21889万人。从公报数据可以看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比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人数少5937万人,参保率为78.66%。 笔者认为,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用人单位心存侥幸,认为员工不会发生工伤事故,且缴纳工伤保险费增加单位的用人成本,不划算。特别是一些雇佣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认为农民工工作不固定,流动性强,缴纳工伤保险费是多余的。另一方面,职工也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工伤事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只要老板多发工资就好,参保意识比较薄弱。 要改善上述情况,笔者建议,第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这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法规政策,加大对不参保单位的惩处力度,让企业必须参保,不敢断保;加大对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体系建设,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工伤预防工作,促进待遇调整机制科学化、规范化;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和全国统筹进程,提高工伤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各级人民法院应设立劳动保障法庭,依法处理违犯劳动保障法律问题,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二,明确政府责任。有

据《2016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2782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21889万人。从公报数据可以看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比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人数少5937万人,参保率为78.66%。

笔者认为,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用人单位心存侥幸,认为员工不会发生工伤事故,且缴纳工伤保险费增加单位的用人成本,不划算。特别是一些雇佣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认为农民工工作不固定,流动性强,缴纳工伤保险费是多余的。另一方面,职工也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工伤事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只要老板多发工资就好,参保意识比较薄弱。

要改善上述情况,笔者建议,第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这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法规政策,加大对不参保单位的惩处力度,让企业必须参保,不敢断保;加大对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体系建设,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工伤预防工作,促进待遇调整机制科学化、规范化;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和全国统筹进程,提高工伤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各级人民法院应设立劳动保障法庭,依法处理违犯劳动保障法律问题,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二,明确政府责任。有关部门应及时发布和更新工伤保险法规政策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学习;加大对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力度,通过专门培训等形式,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执法能力;通过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资料、剖析工伤保险案例等形式进行宣传和指导;设立答疑解惑平台,听取广大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意见及建议,为职工提供保护伞。

第三,加大执法力度。有关部门应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参保和缴费,明确参加工伤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杜绝“未参保、先开工”“只施工、不参保”现象的发生。

第四,发挥监督作用。实行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公示制度,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公示本单位在某一阶段的参保缴费情况,接受职工监督。各级工会组织要代表广大职工行使监督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的权利,对职工负责。(杨忠茂 河北省涉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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