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4661159(编辑部)
jywzbgs@mohrss.gov.cn
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给予审批和田地区2014年部分行业、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发布和田地区2014年度部分行业、工种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二、请在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后10日内,将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相关资料一式5份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备案。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