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工会、共青团委员会、妇女联合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推动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为“人才强区”战略做出贡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工会、共青团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决定联合举办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内蒙古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路
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内蒙古职业技能竞赛以“打造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品牌,全面服务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为主题,进一步完善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制度,提升竞赛组织管理水平,扩大职业技能竞赛影响力,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大力营造技能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
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内蒙古职业技能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各盟市负责本地区初赛的组织实施和选手推荐,竞赛活动冠以“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内蒙古 市(盟)职业技能竞赛”名称。盟市初赛产生的各竞赛项目的优秀选手(不少于3人),竞赛项目不少于5个,以盟市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自治区组织的决赛。
(一)竞赛项目
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维修电工、工具钳工、美甲师、服装设计定制工、插花员、物流师、美发师、展览讲解员、动画绘制员、餐厅服务员、室内装饰设计人员、艺术化妆师、电脑横机挡车工、采煤机司机、挖掘机操作工、装载机操作工、压路机操作工、焊工、计算机网络管理员。
(二)参赛人员
凡从事上述竞赛项目的相关从业人员及各高等院校、技工院校、职业类院校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项目的竞赛。
(三)竞赛时间
各盟市初赛时间为8月中旬到9月中旬,自治区决赛于10月中旬进行。决赛具体安排由自治区竞赛组委会另行通知。
三、奖励办法
竞赛设个人奖和组织奖。
(一)个人奖
1、奖章及荣誉称号
(1)在竞赛决赛单项赛中获各竞赛项目前3名的选手,将分别获金、银、铜牌,并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同时,前三名选手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全区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其中荣获第一名的职工选手按照《关于举办“中国梦﹒劳动美”2014年全区职工职业技能比赛的通知》(内工发﹝2014﹞20号)规定给予奖励。
(2)在大赛决赛单项赛中获各竞赛项目前3名的选手,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者(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团委联合授予“全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并在“全区青年岗位能手标兵”评选中享有优先权。
(3)在大赛决赛单项赛中获各竞赛项目前3名的女选手,同时由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授予“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2、证书
(1)在竞赛决赛单项赛中获各竞赛项目前3名的选手,将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参赛前已取得本竞赛项目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者,将在原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级别上晋升一级。获得各竞赛项目4-6名的选手,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参赛前已取得本竞赛项目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者,将在原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级别上晋升一级。获得各竞赛项目7-10名的选手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
(2)竞赛项目中属专项职业能力的颁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3、奖金
在竞赛决赛单项赛中获各竞赛项目前3名的选手,将分别获得奖金3000元、2000元、1000元。
(二)组织奖
对积极参与竞赛组织、发动和宣传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的单位,由自治区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
四、竞赛要求
为保证竞赛技术工作质量,做到竞赛活动安全有序、公平公正,竞赛内容与命题严格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要求。
1、竞赛内容。竞赛项目中已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要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要求实施,竞赛采取理论知识考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理论基础知识占30%,实际操作占70%;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竞赛项目按照专项职业能力规定实施。
2、竞赛命题。初赛试题由盟市按竞赛内容要求组织命制,决赛试题从国家题库中抽取,并由自治区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审定。
五、组织领导
竞赛各主办单位共同成立竞赛组委会,全面负责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并对竞赛期间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对竞赛各项组织和赛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委会下设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在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各盟市要按照相关要求成立相应竞赛组委会。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盟市竞赛组委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配合,周密部署本地区的初赛工作。
(二)各盟市竞赛组委会应结合自治区开展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选手,扩大竞赛社会影响。
(三)各盟市竞赛组委会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 。
(四) 各盟市要坚持勤俭节约原则,避免形式主义和奢侈浪费,务求工作实效,确保竞赛活动按时完成。
(五)各盟市竞赛组委会于6月26日前将本地区的筹备情况及具体联系人报自治区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郝志荣 樊泽华 李芳
联系电话:0471-6606219
传真电话:0471-6606211
电子信箱:haozhirong@nm12333.cn
241229394@qq.com
附件1: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内蒙古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附件2:_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内蒙古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