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25日电(吴昊)近日,一位云南省临沧市网友给市委书记李小平留言,反映自己现工作单位给自己上社保时发现,因前工作单位欠缴相关费用导致现单位不能办理参保关系转移续接手续,而自己的医保关系也因超时被中断。该网友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早解决此问题,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昨日,临沧市委书记李小平回复了该网友的留言,称经核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过程中,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发设计的经办软件实施严格的流程控制,原用人单位欠缴费用的,暂不能办理参保关系转移续接手续。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续接业务可以正常办理。近期,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医保系统软件开发商协调处理,从2014年7月16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续接业务办理不再受原用人单位是否欠费的影响,可以正常办理。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书记你好!我是一名普通劳动者,每天正常上班,每月正常拿工资,但却没有社保。与很多没有社保的人不同,我所在的单位也十分愿意给我上社保,但单位每个月到社保局、医保中心和就业服务中心办理五险手续时,都被告知我的上一家单位欠费,关系转移不了,也交不了费。这样,我交了我好多年的医保关系因超时被中断了,工伤保险手续办不了。我担心我要是生病住院,或者发生工伤事故,我承受不了,谁来负责?我搞不明白,上一家单位欠费与我有什么关系:第一,我个人没欠费,以前单位每个月都从我工资里面扣费的(据我所知,单位从职工工资里面扣费是法律授权的,是政府要求的),至于单位交不交到税务局,与我没关系,法律规定是由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去交地税局也不收啊。第二,单位欠费,地税局不是有很多权力去催缴、查账、强制执行吗?为什么不去催缴?第三,凭什么单位欠费的责任要让个人来承当,依据在哪里?我为解决这个问题,认真读了好几遍《社会保险法》,也请教过律师,但仍然没有找到依据。这是为什么?据我所知,像我一样的人还有很多,希望引起书记注意和重视,别再让税务和人社部门的推诿与不作为损害了无辜劳动者的权益。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你好!
你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我的留言收悉。你所反映的情况,我已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核实,现就了解的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过程中,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发设计的经办软件实施严格的流程控制,原用人单位欠缴费用的,暂不能办理参保关系转移续接手续。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续接业务可以正常办理。近期,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医保系统软件开发商协调处理,从2014年7月16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续接业务办理不再受原用人单位是否欠费的影响,可以正常办理。
下步工作中,我市将进一步抓好社会保险费用征收工作,加大征收力度,依法处理恶意欠费行为。同时,将责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就有关问题开展调研,加强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进一步完善业务经办系统功能,解决因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软件缺陷无法办理转移续接业务等问题,切实维护好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合法权益。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需进一步了解社会保险相关法律和政策,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热线:12333。具体保险转移续接手续请与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