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这是新中国建国以来第一个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规划,这一规划将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是国家人才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高技能人才发展现状如何?如何打造一支适应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同时又具备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日前,人社部有关负责同志就这些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据统计,到2009年底,我国高技能人才达到2631万人,比2004年底增加771万人,增长约4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比例达24.7%。据预测,2015年和2020年,技能劳动者需求将分别比2009年增加近1900万人和329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需求将分别增加约540万人和990万人。
培养好技能人才使用好技能人才
我国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的主要任务是:一是健全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二是完善公平公正、运行规范、管理科学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三是构建有效激励、切实保障、合理流动的高技能人才使用机制。四是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新的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氛围。五是形成多方参与、密切配合、共同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新格局。
记者: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将面临哪些主要任务?我国将在哪些方面找到突破口?
负责人:到2020年,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一是健全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组织、引导各类行业和企业,结合生产和技术发展需求,大力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新知识、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培训,积极探索引导职工在实践中学习和成才的有效途径。推动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深化教学改革,同时,建设一批城市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
二是完善公平公正、运行规范、管理科学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多元评价机制,进一步健全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规范鉴定程序,构建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人才评价体系。
三是构建有效激励、切实保障、合理流动的高技能人才使用机制。以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为目标,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完善高技能人才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完善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动和社会保障的各项政策,建立有利于激发高技能人才岗位责任感和创新创造活力,实现高技能人才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可持续发展的高技能人才使用机制。
四是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新的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氛围。通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和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选拔和树立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典型,使劳动光荣、技能成才的观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是形成多方参与、密切配合、共同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新格局。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新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高技能人才工作。
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为龙头,以加强技师、高级技师培训为重点,我国将通过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大政策,创新体制机制,推动高技能人才总量稳步增长,素质大幅度提高,使用效能明显增强。重点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一是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为龙头,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为重点,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到2020年底,全国新增350万名技师、100万名高级技师,使技师和高级技师总量达到1000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900万人。围绕十大振兴产业、新兴战略性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依托具备高技能人才培训能力的职业培训机构和城市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到2020年底,全国建设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基本形成覆盖重点产业和中心城市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网络。同时,制定完善支持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政策措施,制定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的办法,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毕业生协商确定初次就业工资水平,对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确定。
二是以实施青年技能就业培训工程和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工程为重点,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进一步加强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并能适应其职业生涯不同阶段需要的职业培训制度,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使企业技能岗位的职工得到至少一次技能提升培训,使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参加一次创业培训。
三是以制度创新为重点,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选拔制度。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积极探索和完善符合高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多元评价机制,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
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发现和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作用,引导和带动广大企业职工和院校学生积极参加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为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同时,按照世界技能组织的要求,积极组织我国优秀选手参加国际技能大赛,推动我国优秀技能人才走向世界。
四是以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为重点,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作用。鼓励企业以岗位为基础,建立高技能人才多层次发展通道并给予相应待遇,实现职业发展。鼓励各级政府、行业、企业选拔生产、服务一线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依托其所在单位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到2020年底,国家重点支持1000个左右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基本形成覆盖重点行业、特色行业的技能传承与推广网络。
五是以完善流动配置机制为重点,促进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动。畅通高技能人才流动渠道,完善政府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的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人事档案管理、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
六是以完善制度和落实政策为重点,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表彰机制。进一步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奖励为主体,辅以必要的社会奖励的高技能人才奖励体系,不断提升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对为国家和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崇高荣誉并实行重奖。同时,重视提高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待遇。
七是以强化技术支持为重点,夯实高技能人才工作基础。加快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有关立法,完善培训鉴定配套规章制度,将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制定出台《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职业资格设置管理条例》等法规,修订《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制定出台《技工院校管理办法》等规章。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健全科学的职业分类体系,建立各类人才能力素质标准。同时,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和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
八是切实加大投入,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经费保障。健全政府、用人单位、社会和个人多渠道的高技能人才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工作经费投入,确保高技能人才发展重大项目实施,并对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评选、表彰和教材开发等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