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关于做好2011年物业管理员等5个国家职业全区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1〕256号)

2011.07.04

(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专供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转载请注明出处)

有关职业培训机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79号)要求,现就2011年我区开展物业管理员等5个职业国家职业资格全区统一鉴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

物业管理员、网络编辑员、广告设计师、企业文化师、公共营养师

二、申报条件

各职业(等级)申报条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执行,详见各职业《国家职业标准》或到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宁夏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nx.osta.org.cn)查询。

三、鉴定时间

2011年全区统一鉴定日期为9月24日(附件1)。

四、鉴定内容和方式

(一)全区统一鉴定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含职业道德)和技能操作(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专业能力)考核时间分别为90分钟和120分钟,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全部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

(二)全区统一鉴定各职业等级的单项合格成绩均保留两年有效期,两年期内可通过补考完成全部项目鉴定。两年内补考后仍有单项不合格者,须重新申报原等级全部项目的考试。

五、报名

参加鉴定的考生可到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或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间、地点、联系电话见附件2)。报名时须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一式2份,提交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培训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职业工作年限证明、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1寸4张、2寸1张及鉴定费。

六、鉴定收费标准

鉴定费的收取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规范我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宁价费发〔2007〕210号)的规定执行。

附件:1、2011年物业管理员、广告设计师、企业文化师、网络编辑员、公共营养师鉴定时间安排(略)

2、2011年全区统一鉴定报名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一览表(略)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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