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同意陕西省建立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的函》的通知(陕职鉴发〔2011〕14号)

2011.07.04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专供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转载请注明出处)

各市(杨凌示范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同意陕西省建立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的函》(人社鉴函〔2011〕78号)的文件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建站工作。

希望新批准建立的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严格执行原劳动保障部制定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紧密配合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以“社会效益第一、质量第一”为宗旨,按照全国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核发的要求,加强管理,努力工作,规范运行,确保质量。为实现党中央提出的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发展战略做出努力。

附件:关于同意陕西省建立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的函(人社鉴函〔2011〕78号)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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