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启用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投诉系统的通知(新职鉴字【2011】4号)

2011.02.17

(新疆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专供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转载请注明出处)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考办),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考办),自治区各有关厅、局、行业、院校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劳动人事部门),自治区直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机关事业单位工考站,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

为构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使鉴定考核在社会监督下更加公平、公正、公开、规范。通过申报,我中心被列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投诉咨询自动服务系统试点地区,并于近期安装了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投诉系统。该系统利用计算机、通讯、信息网络和数据管理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和手段,搭建跨部门综合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平台,为各地、各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社会各界人员提供自动语音咨询、成绩查询和质量投诉等服务,使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监督工作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

望各地、各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鼓励各鉴定机构和社会各界人员踊跃拨打电话咨询投诉,我们将提供优质的服务,并对违规问题严肃查处。

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质量投诉咨询自动服务系统电话:0991—2609315

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1年2月14日

  •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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