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蒋耀平副部长,同志们:
很高兴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座谈会,这次会议不仅有利于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对促进就业也有重要意义。刚才,听了蒋部长和张骥司长、张松涛局长的讲话,我进一步理解了做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我们将切实履行职能,积极配合做好工作。下面,我谈几点体会。
一、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加工贸易发展为我国就业作出重大贡献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加工贸易取得跨越式发展,在促进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加工贸易企业吸纳了一大批劳动者就业。目前我国加工贸易企业达12.6万家,这些企业大多数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直接就业人口超过4000万人。同时,加工贸易的发展,产业链的延伸,以及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间接带动了就业。仅东莞,2009年直接带动500万个就业岗位,加上对第三产业的辐射带动效益,加工贸易直接或间接提供的劳动就业岗位超过800万个。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加工贸易企业在稳定和扩大就业中也发挥了关键作用。二是加工贸易有力带动了民营企业发展,扩大了创业领域,拓宽了创业项目,增加了创业企业,促进了一大批劳动者创业。在外资龙头企业的带动下,一大批本土企业积极融入加工贸易配套产业链,产生了一大批中小企业。2001到2009年间,苏州深加工结转企业增加了1000多家,深加工结转量增长了15倍。2009年,昆山新增内资配套企业2000家,配套项目3000多个。三是加工贸易的发展有效改善了劳动力结构,提升了一大批劳动者的技能。加工贸易产业的发展,使一大批知识水平、职业技能相对比较低的普通劳动者,通过接触世界先进的技术和管理,迅速转化为现代产业工人。苏州市从业人员结构已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带动了全市人才结构的优化调整,截至2009年底,苏州人才总量达到92.5万人,连续八年增长率超过15%。特别是加工贸易企业吸纳的劳动者大多数来自中西部地区,绝大多数是农村劳动者。对几千万农民在职业技能、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对中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作用不可低估。
二、当前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是调整和优化就业结构的重要举措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仍然存在,就业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同时,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仍在持续,国际经济环境对我国经济及就业影响复杂多变。随着企业用工成本和原材料价格上升,加上贸易摩擦加剧,产品出口压力加大,内销增长后劲不足,企业发展面临一些新困难,发展空间和吸纳就业能力受限。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我们要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大力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方针,坚持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两手抓,把扩大内需和促进就业相结合,把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与形成新就业增长点相结合,狠抓就业政策落实,努力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开展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鼓励东部地区优势加工贸易企业向高端发展,积极引导东部地区加工贸易向条件适合的欠发达地区转移,对促进就业具有积极而长远的影响。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继续发挥加工贸易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作用。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有利于保护现有就业岗位。开展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鼓励沿海地区继续发挥比较优势、率先实现产业升级和生产服务环节升级,有利于引导企业从依靠资源消耗、低价劳动力,向依靠自主创新、提高劳动者素质和优化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转变,避免被淘汰。同时,推动一些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成熟产业或生产制造环节逐步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也有利于促进中西部地区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总体上不会对现有就业岗位造成冲击。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就业结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一方面通过向高端发展,能够创造更多智力密集型的就业机会,吸纳高校毕业生和高素质劳动者就业;另一方面通过产业转移,也能把低端产业的劳动力转移和提升到高端产业上来,加快普通劳动者向现代产业工人的转变。对于改善我国劳动力结构,把我国的人口包袱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从人力资源大国走向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就业。加工贸易产业通过转型升级,逐步实现产品加工由低到高转变、产业链由短向长转变、经营主体由单一向多元转变、区域由东向中西转变,可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拓展企业利润空间,增强国内企业配套能力,引导内资企业进入加工贸易产业链,从而能更好地推动企业发展,带动就业,并形成新的就业增长点。
三、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积极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尽管加工贸易转型从总体和长远看有利于促进就业,但对转型升级过程中产生的失业、技能劳动者短缺以及劳动力成本上升等问题,也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适应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要求,结合职能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落实就业政策。2002年以来,我国制定和实施了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措施,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通过社会保险补贴、定额税收减免、小额贷款等措施,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通过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加大劳动者技能培训。这些政策不断延续、扩展、调整和充实。此外,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帮助企业减轻负担,2008年11月,我部还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了“五缓四减三补贴”的就业扶持政策,并已延长到今年。我们将加大政策落实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积极吸纳就业,鼓励劳动者在加工贸易配套产业链上自主创业。
二是加强就业服务。近年来,我们顺应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形势,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努力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切实加强公共就业服务,逐步形成了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针对部分企业“招工难”问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加强农民工供求分析的同时,通过积极开展春风行动,提供政策支持和就业服务;强化就业信息服务,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提高务工人员技能水平;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帮助企业招聘人员;以及整顿人力资源市场,推荐诚信服务机构等措施,积极缓解企业用工难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加强对企业的招用工服务,及时收集和发布加工贸易企业用工岗位信息,认真落实促进转移就业的政策措施,积极开展劳务输出,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作用,提高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劳务对接的质量和效率,帮助企业及时招聘到合适员工。
三是强化职业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肩负着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的重要职责。长期以来,我们先后组织实施了一系列以提升就业再就业能力为核心的就业培训计划,在促进就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09年,我部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实施了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对各类劳动者开展职业培训。今年这一计划仍在实施,并根据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培训重点。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适应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对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突出操作技能训练,充分运用职业培训补贴资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是推动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和谐的劳动关系在企业可持续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加工贸易企业既面临着后金融危机时期经济发展不确定因素可能带来的冲击,又面临着经济复苏过程中劳动者利益诉求的新变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显得尤为重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继续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实现共建共享为目标,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一方面,积极引导企业改善管理,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另一方面,注重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劳动者加强与企业对话,增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努力实现互利共赢。
五是做好人才工作。前不久召开的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提出了我国新时期人才发展的指导方针,明确了人才工作的目标任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认真落实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人才规划纲要》,按照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要求,切实加强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各类企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
同志们,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将按照本次会议精神,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从而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好地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作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