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困难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就业援助?

2010.06.18

  实施一对一的职业指导,加强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心理健康服务,使其转变就业观念,化解就业压力。建立一对一的帮扶机制,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行托底安置。 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特殊群体的援助。少数民族地区招录(聘)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各专门项目招募人员,应向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倾斜。加强对长期失业聚居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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