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加力岗位挖潜扩容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实施方案》,强化就业优先,找准主攻方向,大力实施就业支持、经营主体稳岗拓岗、创业推进“三项计划”,加强政策支持、培训赋能、服务助力,加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岗位挖潜扩容,促进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农民工、退役军人和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
实施就业支持计划
挖掘先进制造等新质生产力就业潜力。实施新一轮十大重点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开展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行动,实施大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专项行动,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计划。
推动消费新热点转化为就业新渠道。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碳、供热、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推动冰雪运动、冰雪文化、冰雪装备、冰雪旅游全产业链发展,持续开展夏季避暑和冬季冰雪旅游“百日行动”,培育具有黑龙江省特色的服务外包集聚区。
放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就业增量。抢抓国家“两重”建设、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机遇,谋划实施标志性、引领性项目,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省级重点项目建设,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挖掘重点工程项目用工潜力。
围绕保障重点民生服务促进就业。大力发展中医康养、智慧养老等银发经济,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健全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动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发展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及时扩大物业服务人员配备。
拓宽劳动者城乡基层服务空间。因地制宜打造县域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加大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供给,稳定基层项目招募规模,支持投身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支持引导社会组织持续拓展服务空间。
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规模。盘活各地教育类、卫生类等事业单位编制资源,鼓励高校结合需要开发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学生服务助理等辅助类工作岗位或见习岗位。
实施经营主体稳岗拓岗计划
提高各类经营主体就业吸引力。鼓励国有企业带头吸纳就业,稳定招聘规模,健全民营企业解难纾困长效机制,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集中组织“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
加大减负稳岗支持力度。开展规范涉企执法、物流降本提质增效等专项行动,落实省级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投放等普惠金融政策,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降低稳岗扩岗专项贷申请门槛、提高授信额度。
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就业。及时兑现税收优惠、就业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纳入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范围,用好龙江现代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企业加大人力资本投入。
推进就业服务提质增效。加强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力度,完善岗位归集发布制度,推动“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和零工驿站等服务载体建设,发挥市场化服务机构作用,密集开展专项服务活动。
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分行业分领域推动实施重点产业领域专项培育计划,大力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培训模式,全面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宣传推广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
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适时提高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推动劳动就业领域矛盾风险多元化解。
实施创业推进计划
推进“创响龙江”行动。构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的支持体系,借鉴支持开发区的政策举措,研究推出支持创新创业园区的政策,培育增长动能、就业潜能。
推进创业重点事项“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强化部门协同、数据共享、系统对接,为创业主体提供集成化服务,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造“一网受理、一链办理、一次办好”的创业服务新模式。
推进创业孵化载体服务质量提升。推动创业孵化载体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培育、孵化、加速等服务链条,有条件的地方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载体可面向重点群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按规定落实创业补贴、一次性奖补等一揽子帮扶支持措施。
推进创业融资便利化。按规定落实财政贴息、取消反担保等政策,优化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流程,推广线上申请、审批、放款等业务模式,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纯信用贷款、创业扶持贷款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