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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医保局聚焦“五个更加”夯实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机制根基

2023.03.29

青海省医保局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工作,聚焦“五个更加”,多措并举、综合发力,全面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不断夯实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机制根基,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一、帮扶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总结借鉴脱贫攻坚时期行之有效的做法,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青海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分类做好帮扶政策的延续、调整、优化,确保了政策的科学精准,保持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机制平稳运行。过渡期内,按照困难程度不同,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对收入低的,既补参保又补门诊和住院费用;收入略高的,补参保也补住院费用;对稳定脱贫人口,主要补住院费用。同时根据人员身份变化,动态实施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医保待遇水平。

  二、人员信息对接更加精准。

  全省三级医保部门与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均建立了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数据对接机制,确保精准掌握帮扶人员底数。省级层面,与民政部门开通数据对接专线,签订《数据信息共享协议》,实现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等人员信息的实时对接;与乡村振兴部门通过按月导盘形式对接农村易返贫致贫和脱贫人口人员信息;市、县级层面,通过导盘形式按月与同级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对接,获取新增和减少的人员信息,与医保信息系统中现有人员身份进行核对,对存疑的人员信息,及时进行复核、更正。2022年,医保与民政、乡村振兴部门间对接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数据86.7万余条,医保部门对86.7万人进行了身份标识,落实了相关医保待遇政策。

  三、应保尽保底线更加牢固。

  省委考核办将参保扩面完成情况纳入各市州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各市州又将参保扩面纳入对县区的目标考核范围,同时,省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将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工作纳入对市州、县区党委政府推进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全方位多角度压实主体责任。省医保局通过定期调度、通报等形式,将未参保人员情况推送至各市州,组织核查比对,从源头上核准人员信息。2022年,全省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实现参保动态全覆盖。

  四、待遇给付程序更加便捷。

  对享受资助参保的人群,在医保信息系统中按照资助政策设置缴费比例,个人只需缴纳资助外的个人承担部分,资助费用由医保部门代缴,最大程度避免了应享受资助而未享受的情况。开通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缴费“绿色通道”,不设待遇等待期,缴费当日即可享受医保待遇。对享受救助政策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发生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给予直接救助,省域内全面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减轻困难群众跑腿垫资负担,切实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2022年,全省共有38.46万人享受参保资助6948万元;19.19万人次享受直接救助3.38亿元。

  五、预警监测机制更加健全。

  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健全完善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群的主动发现、动态监测、信息共享、精准帮扶长效机制。将脱贫人口、参保居民和参保职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全省上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100%和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分别纳入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预警监测范围,实现对全体参保人预警监测全覆盖。建立跨部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排查机制,每月将监测数据反馈至同级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协同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好数据,联合开展排查,及时将两部门核查后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救助帮扶范围,实施综合帮扶,形成各领域救助、全方位兜底的“大帮扶”格局。2022年,全省共将2.52万人纳入预警监测范围,对654人落实医疗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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