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服务

征集新职业信息工作服务指南

2021.06.11

事项名称:征集新职业信息

事项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9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职业信息发布工作流程的函》(2019年3月6日)

事项简介:征集的新职业信息,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补充完善,是动态调整职业分类的有效措施。

申报对象:社会各级各类法人单位和个人。

申报材料:《新职业信息建议书》(见附件)

办理方式:

1.将《新职业信息建议书》纸质版加盖公章后寄至: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标准处(邮编:100101)

2. 将《新职业信息建议书》电子版(word)发送至电子邮箱:cetticbz@mohrss.gov.cn

办理流程:

原则上每年发布一批新职业信息,具体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是征集(全年)。以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名义发布新职业信息征集通告,面向社会各级各类法人单位和个人公开征集新职业信息。

二是受理(全年)。申报单位或个人开展新职业调查研究,填报《新职业信息建议书》。指导中心受理申报单位或个人提交的《新职业信息建议书》。

三是论证(每年7-8月份)。指导中心汇总整理《新职业信息建议书》,组织专家研究论证,形成专家意见。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调研。

四是审核(每年9月份)。指导中心综合专家意见,形成新职业信息建议意见,报部相关司局审核。必要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五是公示(每年10月份)。对经审核同意的新职业,由指导中心与相关单位会签拟公示新职业信息请示,按程序报批同意后,在人社部官网和中国就业网同步公示,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六是审定(每年11月份)。指导中心负责汇总公示意见。对公示无异议的新职业,由指导中心与相关单位会签拟发布新职业信息并报请审定。

七是发文(每年12月份)。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公布新职业信息的文件。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00,13:30—17:00

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

联系电话:010-84661082   84661086

       附件:新职业信息建议书


( 责编:系统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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