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州市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18274.21元(含转移性收入),200个贫困村平均村级收入达到31.72万元。
福州市政府新闻办6月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据介绍,2019年以来,福州市坚持持续攻坚和巩固成果“两手抓”,对有发展条件的贫困户用产业“带起来”,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用就业“扶起来”,对特殊贫困群体用保障“兜起来”,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产业扶贫方面,2019年县级扶贫项目库入库603个项目,完成投资1.47亿元;首创“产业联盟+贫困户”帮扶模式,全市207家企业组建休闲农业、传统工艺等9个产业联盟,带动665户贫困户稳定增收;实施第六轮市级扶贫济困春风行动,安排392.5万元帮扶785户贫困户发展产业项目等。
就业扶贫方面,累计向有就业意愿但未实现就业的5420名贫困劳动力推荐岗位信息;扶持441名贫困残疾人开展就业创业,每人补助5000元;对难以就业的贫困劳动力,采取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累计为855名贫困劳动力提供安置就业援助,898名贫困劳动力获得公益性岗位。
金融扶贫方面,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加大对贫困户信贷支持力度,简化贷款流程。2019年,累计为2868户贫困户发放免抵押免担保扶贫小额信贷1.6亿元,实现应贷尽贷;为502户贫困户购买产业扶贫保险,投保金额1219.22万元。
电商扶贫方面,扶持贫困户发展电子商务、乡村物流等增收项目;对吸纳贫困户就业且符合补贴标准的电商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2019年全市新增乡镇邮政营业网点5个、村邮站12个,5个有减贫任务的县建立乡镇电商服务站52个、村级电商服务点163个。
在稳定脱贫工作机制的推动下,截至目前,2017年实现脱贫“摘帽”退出的贫困户、贫困村,无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2019年,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18274.21元(含转移性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各项政策全部落实到位;200个贫困村平均村级收入达到31.72万元。此外,福州还连续四年(2017—2020年)在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位居第一,2018年荣获“首批全国精准脱贫示范城市”。(蒋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