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甘肃省委省政府采取非常措施,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确保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战役取得双胜利。
一、 分区分级,统筹推进防控和攻坚
以县为单位,划分高、中、低三个疫情风险等级。
疫情高风险区:将加强疫情防控作为首要任务,在疫情防控有力有效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疫情中风险区: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在加强重点人群隔离管控、严控疫情扩散的同时,有序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开展。
疫情低风险区:将脱贫攻坚作为重要任务,在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留观、当地人员流动监测、开工期间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全面推进各项脱贫攻坚工作。
二、 分类施策,推动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
实施援企稳岗政策。截至2020年底,对不裁员或少裁员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上年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全省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上年末参保职工人数确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
鼓励就近吸纳农民工就业。企业、扶贫车间、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本地贫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5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对用工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的培训费,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等直接奖补给企业。
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在全省开发3万个公益性岗位基础上,由市县根据劳动力返岗滞留情况和防疫工作需要,再开发2 万个乡村公益性岗位。
有序组织劳动力输转。对以外出务工为主、参加有组织输转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利用扶贫资金给予差别化、阶梯式奖补,鼓励其外出务工、长期务工和稳定务工。鼓励当地中小企业和扶贫车间吸纳省外返乡务工人员就业。及时给符合健康检测标准的务工人员办理健康证明,在省域范围内实现跨县区无障碍流动,确保有序返岗和扩大就业。与其他省份特别是东部帮扶协作省市做好沟通衔接,实现劳务人员健康信息共享,做好劳务输转对接服务工作。对各级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在组织输转贫困劳动力方面表现突出的,给予奖励。
三、 要素保障,促进扶贫产业稳定发展
好春耕生产。强化农业春耕生产资料供给保障,做到管人不管货、人货分离、落地查人,确保物流畅通,在突出供销联社保障农资供给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采购、统一储备、统一配送的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支持政策,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资保障供应中的重要作用。
加大金融保险扶贫支持力度。对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在金融贷款、信用修复、债务延期和贴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扶贫小额信贷对发展生产需要贷款的贫困户给予支持,适当延长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贫困户的还款期限。从2020年开始,农业保险机构遴选权全部下放到县,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农业保险11个中央补贴品种、7个省级补贴品种、78个“一县一(多)品”的保险任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和出现灾害极端天气时贫困地区农民能稳定增收。
做好特色农产品调运销售。严格执行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充分发挥各级农产品产销协会作用,线上线下对接市场,拓展东西帮扶协作重点特色农产品销售市场,保障省内肉、蛋、奶、蔬菜、果品等“菜篮子”产品运得出、销得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农产品销售的影响。有序开放重点农贸市场,加大农副产品的调运和保供力度。
建立鲜活农产品季节性收储机制。在疫情期间,设立省市县专项收储加工资金,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做好肉、蛋、奶和粮食等农产品收储加工,给予收储加工专项贷款及利息补贴、增信担保,确保鲜活农产品市场供需平衡。
鼓励发展冷链物流。库容10000吨以上的冷链物流设施补助标准从140万元提高到220万元。支持乡村库容100-1000吨中小型保鲜库建设,库容100吨奖励15万元,每座保鲜库最高奖励100万元。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购买冷藏车给予一定补贴。
加快扶贫车间发展。对新引进大量吸纳就业的各类企业、经认定的扶贫车间跨省区调用原料和成品的运输,对其运输费由省市县三级按50%给予补贴。凡来甘投资办厂(包括扶贫车间)的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新增地方留成税收(5年内)给予等额奖补。
四、 分层推进,加快扶贫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和复工复建
按照疫情风险等级,分区域、分行业、分形势,有序推进与脱贫攻坚直接相关的项目建设,加快国家和省市县重点计划项目前期工作和在建项目复建工作,力争早开工、开足工;做好已计划的村组道路、安全饮水工程、“两类学校”、农产品收储等扶贫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和复工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尽快建成、尽快投入使用;积极谋划新项目,为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务工提供岗位、创造条件。坚持特事特办、简化程序,灵活采用网上招投标、开通绿色审批通道、邀请招标等多种方式,提早完成项目审批、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小微扶贫项目按规定程序实施“一事一议”,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建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