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创业培训工作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5〕19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根据《关于报送2019年下半年创业培训师资培训汇总信息的通知》(中就培函〔2018〕94号),我们汇总了2019年下半年各地创业师资培训信息(见附件),予以印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规范师资班管理
我中心将继续坚持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培训课程,依据印发的创业师资培训信息汇总表,统一派遣培训师。各地要进一步强化马兰花中国创业培训品牌意识,按照师资班申请、培训组织和质量控制的技术要求,切实规范师资培训班的管理工作。各主办单位应在师资培训班开班前两周(申请网络创业师资培训班的主办单位应在开班前一个月),上报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申请。收到我中心下发的《培训师执行任务通知书》后,方能开班。对于未收到《培训师执行任务通知书》擅自开办的师资班,将不予认可。师资培训班结束后,应在一周内报送相关材料。
二、 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根据《关于举办创业引领者专项活动暨第二届全国创业培训讲师大赛的通知》(中就培发﹝2018﹞1号)要求,各地应结合第二届全国创业培训讲师大赛的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将创业师资培训、提高培训与大赛赛前指导、赛中交流、赛后点评分享等活动相结合,全面提升师资的创业培训指导能力。
三、 支持贫困地区师资培养
根据辽宁、云南等省级创业培训主管部门针对本地区深度贫困地区的师资培训计划,我中心将优先选派有经验的培训师授课,并对当地创业培训工作给予技术指导,支持贫困地区师资队伍建设。山西、安徽、四川、西藏、青海、新疆等省级创业培训主管部门在当地经费允许情况下,应增加省内贫困地区与省内发达地区师资异地提高交流、观摩讲师大赛省级分赛的机会,促进贫困地区师资能力提升。
四、 推进网络创业培训
各地要依据《关于印发网络创业培训组织实施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中就培函〔2017〕39号)要求,抓紧推进网创培训政策落实、培训机构选择和网创学员培训教学辅助平台对接等工作,并在网创师资培训申请时据实填写有关信息,确保网络创业师资培训顺利开展。
各地在开展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培训处联系。
联 系 人:管颖、张薇
联系电话:(010)84661058、84661165
传真电话:(010)84661050
邮箱地址:guanying@cettic.gov.cn
附件:2019年下半年各地创业师资培训汇总信息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