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事例

江西永丰县:“四个进一步”做好城镇脱贫解困工作

2019.07.08

2019年以来,江西省永丰县人社局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托底保障、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系统集成、社会参与”五项原则,通过“四个进一步”的工作方式着力打好人社部门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攻坚战,取得了不错的工作成效。

一是进一步强化精准识别。加强与民政部门对接,依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城镇贫困人口基本信息及就业、培训、社会保险等信息的比对,精准识别、动态掌握城镇贫困人口的情况,对相关数据的全面核实标准,切实做到人社扶贫各项数据精准、同步、统一。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结合工作实际和部门职能,运用宣传手册、LED显示屏等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城镇困难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的宣传力度,着力宣传人社部门城镇困难群众脱贫解困政策措施,做好政策解读,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人社系统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强化就业帮扶。做好4050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残疾人等城镇就业困难重点群体的帮扶、引导、培训和服务工作,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4050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促进其顺利实现就业。目前通过就业援助等活动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62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1人,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率100%。城镇贫困群众参加创业(电商)培训9人,家政(月嫂)培训16人。

四是进一步强化社保兜底。进一步落实“助保贷款”政策,帮助城镇困难职工参保缴费,防止中断缴费,目前为31名困难参保人员办理助保贷款,发放助保贷款100.12万元。对城镇贫困群众等缴费困难群体实行财政兜底,由县财政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100 元,目前为1557名城镇贫困群众代缴保费15.57万元。积极减轻城镇困难群众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负担,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费60%的标准,发放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121人40.39万元。(张小明)(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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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永丰县人社局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托底保障、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系统集成、社会参与”五项原则,通过“四个进一步”的工作方式着力打好人社部门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攻坚战,取得了不错的工作成效。 一是进一步强化精准识别。加强与民政部门对接,依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城镇贫困人口基本信息及就业、培训、社会保险等信息的比对,精准识别、动态掌握城镇贫困人口的情况,对相关数据的全面核实标准,切实做到人社扶贫各项数据精准、同步、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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