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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黑名单”制度 联合惩治欠薪“老赖”

2019.02.01

岁末年初,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多发。近日,多地集中公布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从这些“黑名单”可以看出,建筑、制造、运输等行业仍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灾区。

工资是劳动者的合法报酬。按时发放劳动者工资,是天经地义的事。一段时间以来,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已经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并且由此引发了一些恶性事件。

针对备受关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在法律上, 我国于2011年将“恶意欠薪”纳入刑法。在行政监管上,2018年1月开始实施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拖欠工资的“老赖”纳入失信“黑名单”,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予以公示。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等方面予以限制。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的建立,彰显出治理欠薪制度的完善,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内容,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应有举措。此举对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严肃查处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对有拖欠劳动报酬倾向的用人单位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尽管如此,仍有部分用人单位和个人铤而走险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截至目前,人社部已公布了三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包括违法企业65家、违法个人15人,涉及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数4358人、拖欠工资金额5964万元。

目前,全国农民工总数超过2.8亿人,他们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他们背井离乡打工,身上背负着整个家庭的希望。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劳动报酬权益,关系广大农民工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也关系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为此,人社部于2018年提出,通过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在2020年基本实现无拖欠的目标。

要彻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待欠薪“老赖”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但及时归集和公布“黑名单”,各责任部门更要强化和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及时对“老赖”予以追究和处罚。同时,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对落实惩戒工作不到位的有关部门给予责任追究和问责,倒逼“黑名单”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只有动真格、下狠招,不让“老赖”逃脱法律制裁,通过提高违法成本使其“不敢欠” “不愿欠”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才能让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见真效,促使企业诚实守信经营,实现无欠薪的目标。

  • 欠薪
在行政监管上,2018年1月开始实施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拖欠工资的“老赖”纳入失信“黑名单”,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予以公示。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等方面予以限制。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的建立,彰显出治理欠薪制度的完善,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内容,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应有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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