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肃南县人社局以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为主要抓手,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全力推进,实现了参保登记、保费代缴、待遇发放100%,真正做到减负担、助养老、显实效、暖人心。
一是落实政策,加大代缴力度。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全部为其代缴最低标准(每年100元/人)养老保险费,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员参保缴费负担,确保困难群体应参尽参,助力贫困人口精准脱贫。二是提高标准,足额发放养老金。从2018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提高18元,提高后最低领取待遇达到每人每月218元,使贫困人员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幸福感显著增强。三是强化宣传,调动参保积极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报纸、微信短信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养老保险政策,印制了大量宣传彩页、告知单、一封信,下发到各乡(镇),并分发到各个村组,组织相关人员进入贫困户家里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代缴、提档多缴相关政策,切实把好政策原原本本向老百姓讲清楚,让困难群体家庭适龄人员应保尽保。(肃南县人社局 陈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