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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城居保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调至103元

2018.10.29

近日,吉林省发布文件,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3元,比原来增加23元。

据介绍,统筹考虑吉林省近年来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等情况,经吉林省委、省政府批准,吉林省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个人缴费标准进行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3元,其中增加部分中央补助18元,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吉林省补助5元, 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个人缴费方面,吉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年200元、 300元、 400元、500元、 600元、 700元、 800元、 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 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原政策中100元个人缴费标准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城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姚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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