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丹阳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以四方面重点工作为抓手,及时化解了有关矛盾,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持续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工资管理信息化。通过建立农民工工资信息管理平台,施工企业安装脸谱式考勤系统,实行参建人员实名制考勤,录入班组合同信息和工资支付报表,对工资发放情况实行预警。同时,试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由施工单位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工程款与工资分离管理。上半年,丹阳市已实行实名制考勤系统6项,预约13项。二是组织管理区域化。丹阳市各镇(区、街道)积极落实农民工工资清欠“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组织机构的人员调整,避免过去要么“九龙治水”要么“无人问津”的情况,保障清欠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工资保证金规范化。严格规范工资保证金的收缴、使用和退还,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还,共有182家企业交纳民工工资保证金7336万元。四是工资发放制度化。工程开工前,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责任状,压实责任。工人进场前,督促施工企业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施工细节、办理农民工个人银行帐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工程进行时,重点开展日常检查和工资清欠排查。
下一步,丹阳市属地政府和各工程项目部还将及时做好对在建工程的进度、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和资金缺口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督促各建设单位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确保工资发放到位。同时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最大程度减少民工上访事件,及时调查处理,化解矛盾。针对当前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要求,我市做到“早布置、重预警、抓落实”,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维稳工作。
(丹阳市人社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