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宿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集标准由620元/人·年提高到69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提高到510元/人·年,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同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该市以资助的方式帮助他们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通过医疗救助基金给予民政部门确定的7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的基础上,由县区政府对7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以外的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全额资助。
同时,该市还在全省率先出台《宿迁市低收入农户大病补充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对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补偿后的剩余合规医疗费用,进行再次补偿,再次补偿时的报销比例高达85%,且上不封顶,合规费用总报销比例约95.5%。截至目前,大病补充保险共惠及低收入农户1.69万人次,累计减少医疗支出近5600万元,个人最高赔付额10.89万元,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据统计,“十三五”期间,宿迁市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共有63.17万人,其中因病致贫达44.7%,疾病已成为致贫的最主要原因和制约脱贫的最主要障碍。“治”贫先“治”病,近年来,宿迁市将健康扶贫摆在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位置,通过建立四道“防线”,推进四项保障,建立了全方位健康扶贫体系,为低收入农户撑起了健康“保护伞”。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在建立四道“防线”的基础上,该市还积极推进四项保障机制,即医疗救治、慢性病救助、“先诊疗后付费”和家庭医生签约。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全市落实20种大病专项救治政策,积极救助生病低收入群众。慢性病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致贫因素,为此,该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慢性病救助试点办法,救助病种扩大到19种,报销比例、报销限额较其他人群提高5%,住院报销起付线降低10%。生病住院一般要先缴费,但是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住院费用往往是一个巨大的负担,为此,宿迁市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机制,将定点医疗机构扩大至全市所有一级以上医院。小病不出村,大病有人管,为了让健康扶贫真正惠及所有低收入农户,宿迁市还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已完成签约56.4万人,实现常住低收入人口全覆盖。(苏阳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