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军营到社会退役军人就业要迈“转型坎”
记者:我国退役军人就业的现状如何?主要有哪些途径和渠道?
高亮华:据统计,我国有退役军人5700多万人,每年新增约50万名退役军人,主要包括退役士兵和退役军官。
退役士兵就业的方式主要是自主就业,只有少部分符合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可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大部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就业前,会选择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并主要通过3种途径实现就业:一是适应社会需求,通过就业机构搭建的就业平台就业;二是借助校企合作,通过培训机构与企业合作实现就业;三是通过优惠政策,进行自主创业。
退役军官涉及再就业的主要是军队转业干部。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发放退役金,协助再就业。自2001年以来,全国累计有21万余名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各地通过出台政策、加强培训、搭建平台等举措,大力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
记者:目前,退役军人在职业转型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原因是什么?
高亮华:对退役士兵而言,转型意味着“再社会化”,即军人身份转变。在此过程中,退役士兵需要转变心态,进行行为规范与生活方式的调整,还要规划职业生涯,学习知识技能,从而完成由“军人”到“社会人”的角色转换,成为国家的劳动者与建设者。
对于军队转业干部而言,转型除了“再社会化”外,还有再就业的问题,其中既有专业技能方面的转换,也有工作方式、职业特性的变化。特别是对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来说,他们有自身的优势特长,但相对也存在年龄偏大与社会融入度不高等问题,更容易受到就业创业条件限制。
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退役军人好就业、就好业
记者:八一建军节前后,《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公布。当前,出台这两个保障退役军人就业权益的文件,意义何在?
高亮华:《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主要从提升安置质量、优化工作流程等方面,提出做好由政府安排退役士兵就业的工作;《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是指导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指导性政策文件。
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这些政策的出台意义重大:第一,有利于退役军人实现自身价值,更快地融入社会,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助推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第二,有利于维护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爱军拥军”的风尚真正落地生根。第三,也是最重要的是,一系列务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出台,有助于解决当前不同程度存在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不足、扶持力度不够、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从而营造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新局面。
以新理念为引领加大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投入
记者:《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培训体系。教育培训对于退役军人转型有何作用?
高亮华: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是基础,而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则是重中之重。
一方面,必须走出传统安置型、福利型的老路,通过教育培训以及积极、完备的就业政策为退役军人提供大展拳脚的空间;另一方面,在中国退役军人就业保障体系的构建和创新上,必须将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与促进就业创业置于优先位置,以促进退役军人人力资源开发为目标,加大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投入,帮助他们顺利就业创业,成功实现事业转轨、身份转变。
此次《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的出台,也充分体现了我国退役军人事务中教育培训的政策优先性。我认为,现行中国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需要重塑。一是需要重新定位教育培训目标,使之由原来过度强调再社会化与就业,转向强调退役军人的人力资源开发;二是重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的供给方式,由原来只侧重职业培训,转向鼓励退役军人进入高等教育体系学习,使退役军人尤其是退役士兵更容易获得进入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的资格。
记者:应该如何做好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工作?
高亮华:在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方面,以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为例,我们举办了北京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与创业素养提升研修班,辐射北京市广大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助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认清新形势、适应新常态,更新补充知识结构,提升创业就业的竞争力。
我认为,做好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工作可从以下5点着力:第一,明确培训目标,精准发力;第二,依托高校资源、社会力量,强化师资队伍;第三,邀请成功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分享心得体会,帮助学员学以致用;第四,根据学员需求,通过专场招聘、高端论坛、创业俱乐部达成共赢;第五,将课题研究与教学实践结合,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课程架构和课程管理进行改进。(李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