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人力社保局紧跟全县扶贫工作大局,结合就业行业帮扶工作实际,对全县建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其中重点对“零转移”就业家庭进行了逐一入户核实,力求做到就业扶贫对象情况清、底数明,确保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员都能实现就业,每个贫困户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一、层层排查摸清底数,户户见面掌握情况,为精准就业帮扶打下坚实基础
1.一次摸排圈定帮扶范围。1月19日,下发《关于印发<2018年决胜脱贫摘帽“冲锋战”第一战役就业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石人社发〔2018〕29号),要求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零转移”就业家庭进行全面摸排并如实上报。截止3月底,各乡镇(街道)上报统计显示全县建卡贫困户中有“零转移”就业家庭526户涉及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736人。
2.二次核实明确帮扶对象。3月23日,印发《关于做好建卡贫困户转移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发〔2018〕109号),组织12名工作人员分6个小组分赴全县33个乡镇(街道),深入贫困户家中与帮扶责任人(或村组干部)协同开展“零转移”就业家庭信息精准核实,核查人员均做到实地走访、户户见面,对“零转移”就业家庭劳动力就业失业基本情况个个掌握。经核实,最终确认全县“零转移”就业家庭381户涉及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565人。
二、精准施策帮扶到人,持续跟踪服务到位
截止6月底已通过各种渠道介绍或安置就业312户489人,占有就业意愿的565人的86.55%。
1.多渠道打通就业市场渠道。通过收集市内外企业51家1661个就业岗位对有就业能力的贫困人员提供就业帮扶,同时下发《关于组织有就业意愿建卡贫困户到企业就业的通知》(石人社发〔2018〕323号),要求做好贫困人员求职登记以及就业岗位宣传工作。
2.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就业托底作用。下发《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对农村建卡贫困户中“零转移”就业家庭人员进行托底安置的通知》(石人社发〔2018〕328号),要求各乡镇(街道)在7月15日前,结合当前农村环境整治、河道管理等工作开发公益性岗位,对19名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就业的“零转移”就业家庭贫困人员进行托底安置。
3.持续跟踪服务不放松。接下来将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确保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就业。一是大力实施职业培训,提升贫困人员就业能力。二是积极落实优惠政策,促进贫困人员转移就业。三是提供精准就业服务,多渠道收集适合贫困人员就业岗位,多形式搭建对接平台;建立贫困人员就业帮扶台帐,加强对贫困人员就业创业跟踪服务。(陈虹吕 唐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