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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海安市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对全市范围内企业继续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措施,并于6月及时调整到位,对已多申报的社保费给予核减。
据了解,海安市将工伤保险费率(行业费率加浮动费率)下调50%。同时,继续延长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费率19%、失业保险费率1%、生育保险0.5%的阶段性降费政策。(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