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扶贫工作的展开,解决贫困人员就地就近就业问题,全力打好就业扶贫攻坚战,永修县就业局2018年制定了关于就业扶贫车间工作的实施细则。
完善了就业扶贫车间的奖补政策,就业扶贫车间每吸纳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在其就业年度内,按年给予就业扶贫车间1000元的一次性奖补,用于就业扶贫车间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对吸纳10个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扶贫车间,落实奖补5万元。对贫困户到县城工业园扶贫车间就业的,每人每月给予200元的交通、住宿补贴。对于乡镇工业扶贫车间:每吸纳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实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在其就业年度内,按年给予就业扶贫车间3000元的一次性奖补,用于就业扶贫车间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吸纳10个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落实奖补8万元,在此基础上吸纳贫困人员每增加10人,奖补递增5万,以此类推。
同时提出来新的工作要求,强化了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强化精准识别,绝不弄虚作假;强化服务意识,及时反馈和解决问题;强化责任追究,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强化舆论宣传,推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壮大扶贫力量。对新建的扶贫车间的规模也有了严格的要求,扶贫车间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且为砖混结构,位置要选择人口集中、交通区位和水电较为便利的地方,且所建车间必须先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交足3年全部租金,租金收益用于所辖村一级集体收入,企业用工原则上不低于100人。
确保就业扶贫车间能够得到真正有效的落实,在增加永修县村级组织收益的同时,真正提高贫困家庭的经济收入,使广大贫困户实现长效脱贫和稳定脱贫。(永修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潘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