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县贫困人口就业政策落实,实现有条件就业人员全部实现就业,按照各级扶贫工作要求,县就业办扎实开展开展“就业扶贫”,打好脱贫攻坚战。
一是出台《全县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和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在县人社局会议室召开全县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会议。分管副县长、人社局局长、各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人社所所长、县总工会、县妇联等15个县直单位分管负责人、县人社局就业扶贫工作成员共6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扶贫实施方案精神,要求各镇(街道)以及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立足全县扶贫工作大局,聚焦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全县扶贫工作大局上来,全力抓好就业和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
二是入户摸底调查,对全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根据市人社局提供的名单,对贫困人口调查走访实现“全覆盖”。入户发放就业政策明白纸、就业岗位推荐表并现场进行政策宣讲和推荐岗位介绍,填写《精准识别卡》、《求职登记表》、《技能培训报名表》等材料,确定就业帮扶、技能培训人员名单,建立工作台账。全县共核实有就业意愿2236人,其中已实现就业1652人;核实有培训初步意愿50人,通过逐人落实,确定有培训意愿6人,根据需求,与有关部门沟通,确定培训时间,制定了培训计划。全县包括140个重点贫困村在内的623个贫困村的43556名贫困人员全部建档立卡。
三是强化重点贫困村就业保障服务,对重点贫困村进行达标验收。对照扶贫工作“五通十有”标准,针对有就业保障达标细则和就业扶贫工作的要求,制定《重点贫困村“五通十有”有就业保障验收对照表》和验收标准,列出验收清单,从技能培训、求职用工信息服务、公益岗位安置等方面进行指标量化。组织12个就业扶贫工作组,从扶贫资料发放、张贴、公示环节考核政策宣传效果,从组织培训、推荐就业情况考核政策落实效果。逐镇逐村进行复核验收,对验收材料归档存放及其他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目前140个重点贫困村已全部完成达标验收。
四是积极做好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起草了《沂源县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对扶贫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补贴和工作义务责任进行了明确,并分别向县财政局、扶贫办、文明办征求了意见和建议。我局按照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了修改。下发了《督查通知》、《洁美工程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督促各镇办核实有就近就业意愿人员,上报就近就地就业意愿人员和各村洁美工程公益性岗位名单,工作组逐村进行了督导,电话回访落实上报人员名单,核实待安置洁美工程公益性岗位就业意愿569人,就近就地就业愿望15人,共计584人。(宋琛 唐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