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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全南:规范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2018.02.1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促进调解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调解组织工作效能,充分发挥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作用,全南县人社局夯实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基层调解工作的基础工程来抓。

通过建章立制促规范,严格落实“六统一五上墙”要求,对调解组织名称、工作职责、工作程序、调解员行为规范、文书制作等进行全面规范。同时,推动县、乡(镇)二级在调解场地建设、制度建设、调解程序上和服务流程方面都走向整体规范化,提高基层调解力量,促使基层调解有序进行。

2017年,全南县所有乡镇和工业园区都成立了基层调解中心,并由县人社局统一制作,向调解组织发放调解组织标识和工作程序、工作职责和调解员行为规范等制度牌匾,实现了调解组织“六统一五上墙”。(全南县人社局 赖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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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关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促进调解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调解组织工作效能,充分发挥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作用,全南县人社局夯实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基层调解工作的基础工程来抓。 通过建章立制促规范,严格落实“六统一五上墙”要求,对调解组织名称、工作职责、工作程序、调解员行为规范、文书制作等进行全面规范。同时,推动县、乡(镇)二级在调解场地建设、制度建设、调解程序上和服务流程方面都走向整体规范化,提高基层调解力量,促使基层调解有序进行。 2017年,全南县所有乡镇和工业园区都成立了基层调解中心,并由县人社局统一制作,向调解组织发放调解组织标识和工作程序、工作职责和调解员行为规范等制度牌匾,实现了调解组织“六统一五上墙”。(全南县人社局 赖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