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政策好,让老百姓享受到了不少实惠。”不久前,记者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市分公司,见到了享受二次报销待遇的黄慧娟。患有慢性肾衰竭的她,透析治疗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报销后需自费7900元。“有了‘双保险’中的第二次报销,我能从保险公司获得1900元的补偿。”
黄慧娟口中的“双保险”,指的是河池市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率先探索开展的职工医疗“双保险”制度改革,即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通过职工大病统筹基金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对职工因病住院个人负担的高额医疗费按比例进行二次报销,为住院职工提供第二道保障,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
设立“第二道保险”盘活大病统筹基金
在开展职工医疗“双保险”制度改革之前,大病统筹基金“盘子大”“使用少”,一直是河池市人社部门的一块心病。
2016年,河池市只有58人进入大病医疗报销范围,约占当年职工住院总人次的0.1%。2014年到2016年,该市职工大病统筹基金每年结存3000万元左右,年均基金利用率仅为4.49%,使用效益低,历年累计结存1.59亿元。
如何在不增加财政负担、不增加职工个人缴费的情况下,有效、持续盘活大病统筹基金,使参保人员充分利用好这笔钱?
河池市人社局经过充分调研认为,从职工大病统筹基金中筹集资金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是行之有效的选择。“按照2017年职工医疗‘第二道保险’人均筹资90元计算,基金利用率从原来的4.49%提高到55%,低于60%,在合理可控的范围之内。”河池市人社局局长黄柯云告诉记者。
降低门槛扩大覆盖面医保目录外也可报销
经过测算,河池市人社局将二次报销的起付线设定为5000元,占当地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9%,略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这样尽可能地降低了二次报销的门槛,扩大了“双保险”制度的覆盖面。
同时,河池市人社局借助商业保险渠道,对参保职工在医保目录外发生的医疗费,在二次报销时也给予一定比例的报销。
如今,当地参保职工单次住院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在目录内医疗费用最高能报销70%,目录外最高能报销20%,切实地享受到了“双保险”带来的实惠。
仅历时4个月,河池市职工医疗“双保险”改革就完成了从谋划到实施的所有程序。
确保符合条件者知晓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
为让全市25万名参保职工全面了解政策内容及经办流程,河池市人社局从数据库中筛选出2017年1月1日起符合二次报销条件的参保职工,发送了告知短信。
2017年6月,因直肠癌住院的韦爱花收到这样一条短信:“尊敬的职工医保参保人,河池市人社局已为全市2017年参加大病统筹保险的职工在人保财险投保,请尽快携带材料到营业厅办理补偿手续。”
在收到短信的第二天,韦爱花来到人保财险公司递交了身份证、住院清单、医保结算单、住院费用清单,不到10分钟,就办完了手续。3个工作日后,二次报销的补偿金就全部到账了。
河池市人社局保险科科长苏宗炜向记者介绍,人社部门每月从医院收集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信息,通过发送短信或打电话的方式宣传告知,确保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都能知晓。此外,他们还利用“社保宣传周”等大型活动开展现场宣传咨询,并定期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及工作进展信息。
“双保险”制度的建立,推动了即时结算系统建设。2017年8月“双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成功开发以来,河池市共有14家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即时结算。现在,当地符合“双保险”政策的参保职工,在出院时便可进行“双保险”即时结算。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河池市共有6280人次符合职工医疗“双保险”政策,累计受理并完成2080人次“双保险”报销,报销金额逾940万元。经过“双保险”报销后,参保职工平均报销比例上升到76.61%,比改革前提高了9.38%。(赵泽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