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宿人才发〔2017〕3号)文件精神,2017年下半年,沭阳县人才办会人社、教育、卫生等部门认真做好宿迁市“千名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
经过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组织申报、专家评审和审议公示等程序,最后由宿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确定宿迁市“千名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培养管理期至2020年12月。沭阳县苏北花卉李生等31人被确定为第一层次培养对象、苏林木业李正明等117人被确定为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据了解,对第一层次培养对象,每人每月发放补助3000元,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每人每月发放补助500元。其中,科技企业家以为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为主,个人不发放专项津贴。此项工程将有效推动本土拔尖人才在各自领域深耕细作、尽显其才,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人才、高看人才的良好氛围。(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章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