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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出台文件改善技能人才待遇

2018.01.08

根据湖北省近日出台的《关于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技能强省的若干意见》,该省将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方式,一方面,打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通道,符合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对应申报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另一方面,该省还将建立特级技师制度,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可享受正高级职称相关待遇。

《意见》还明确,将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提高技能人才职业地位,提升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一是明确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与中专、大专、本科毕业生待遇相同;二是明确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比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在工资、带薪学习、休假、出国进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同时,具有中级工以上技能水平的技能人才,可在就业地按程序办理落户手续。(侯文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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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近日出台的《关于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技能强省的若干意见》,该省将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方式,一方面,打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通道,符合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对应申报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另一方面,该省还将建立特级技师制度,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可享受正高级职称相关待遇。 《意见》还明确,将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提高技能人才职业地位,提升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一是明确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与中专、大专、本科毕业生待遇相同;二是明确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比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在工资、带薪学习、休假、出国进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同时,具有中级工以上技能水平的技能人才,可在就业地按程序办理落户手续。(侯文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