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7年2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好农民工欠薪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于3月1日下发了《关于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3号)。本次专项督查是继2016年11月和2017年2月人社部等12部委联合组织开展的两次专项检查基础上,国务院办公厅首次下发通知在全国集中开展专项督查工作,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兵团接到通知后,兵团领导高度重视,并做了重要批示:由兵团人社局负责与建设局、信访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兵团开展自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督查,形成自查报告报兵团审定后按时上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兵团人社局严格按照国办发明电〔2017〕3号文件精神和兵团领导批示要求,在全兵团组织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自查工作,并于4月上旬与建设局、信访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围绕督查重点开展了专项督查。
在专项督查工作中,全兵团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240个,针对春节前尚未解决的24起欠薪陈案(涉及金额2359.67万元),通过督促整改,已解决8起,涉及农民工57人,补发了57人的工资报酬,金额166.49万元;劳资双方已达成协议7起,涉及金额885.8万元,欠薪企业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清欠;已通过司法程序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起,涉及金额13.2万元;其余8起陈案,涉及金额1294.18万元,正在积极稳妥地进行处理。通过组织各师(市)全面开展自查,持续开展检查、督查,做到了全覆盖、无遗漏,推动化解了一批欠薪陈案,解决了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较好的完成了本次专项督查工作,并于2017年4月20日,将自查报告经兵团审定后上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李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