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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22号)

2016.07.05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渝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共同制定了《重庆市促进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促进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6年,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总数20.9万人,比2015年增加0.8万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仍然繁重。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是:初次就业率保持在75%以上,保持与2015年同期基本持平,年底就业率不低于90%,力争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二、工作举措

(一)积极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1.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开发更多就业岗位。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等战略机遇,围绕我市“6+1”支柱产业、“2+10”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创新项目的发展要求,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同时,挖掘产业园区、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加强对接,提供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2.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完善和落实到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进一步督促落实到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通过“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就业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结合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开发基层公共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区建设、法律援助、就业扶贫等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领域就业岗位,并按规定给予岗位工资补贴,缴纳社会保险,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态实现就业。

3.扎实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建立健全高校与兵役机关定期会商机制,认真落实征兵任务。进一步提高宣传动员精准化水平,按照学生征兵工作阶段要求,针对毕业生、在校生、新生三个群体不同特点,通过征兵咨询周、征兵宣传月、大学生入伍典型事迹巡回报告会等活动,做好大学生征兵学费补代偿及退役学生的就业升学服务等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更多大学生到部队建功立业,努力实现大学生征兵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大力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

1.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各高校要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加强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促进专业教育、实习实践等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落实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和学分转换等政策,支持参与创业学生按学校规定转入相关专业学习,畅通学生创新创业渠道。加强创业指导专家库队伍建设,组建创业导师团队,对创业学生开展分类指导。

2.实施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加强部门、高校和社会力量的协作联动,开发一批适合大学生的创业培训项目,组织多种形式的创业交流和辅导活动,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创业能力。依托互联网、文化创意等优质创业项目和孵化平台,建立一批大学生创业见习基地,为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提供创业实训机会。探索开展“互联网+”创业培训,开设高校毕业生创业网络课堂,助推大学生创新创业。全年组织1.6万名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并按规定落实好创业培训补贴。

3.强化创业孵化跟踪扶持。加大高校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项目的扶持力度,累计建成市级创业示范基地20个,重点支持一批具有科技含量的创业项目。鼓励社会单位创建创业孵化基地,新培育市区(县)两级创业孵化基地40个,为入驻的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场租减免、证照代办、创业实训、创业融资等服务。进一步推动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科技园等资源面向大学生开放,为创新创业培训、项目孵化与转化提供条件。进一步发挥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作用,为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优质创业项目提供无抵押、无担保融资服务。

(三)精准帮扶困难毕业生就业

1.针对性提供岗位信息。深入贯彻落实渝府办发〔2014〕53号文件,市级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国有企业对口招聘贫困高校毕业生,全年提供不少于6000个岗位。开展送政策、送岗位进高校和专题就业帮扶,举办女大学生、残疾毕业生等专题招聘活动,确保提供岗位信息不低于3:1。

2.落实就业补助政策。深入落实渝府办发〔2014〕53号文件,对毕业年度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按8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对离校未就业贫困高校毕业生按500元/人标准发放离校求职创业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高校贫困毕业生的企业,按规定6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助。

3.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充分利用专家库资源,针对贫困毕业生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和个性化职业咨询,帮助他们提升求职技能,树立求职信心。确保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贫困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之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在1个月内实现就业,农村生源贫困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四)提高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1.加快推进全市大学生信息平台建设。做好全市二期大学生信息平台测试和验收等相关工作,促进与全国一体化服务系统的对接,实现国家、省(市)、高校三级毕业生网络信息资源共享,将高校毕业生的求职意愿与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相对接,实现智能化供需匹配,为毕业生精准推送就业岗位信息。

2.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教育,完善以课堂教学为主,讲座、培训、论坛为补充,大赛、实践活动为载体的教育体系,引导毕业生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建立学校、二级院系和辅导员三级联动机制,及时了解毕业生就业状况和就业意愿。对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提供配套服务,帮助他们转变观念,准确定位,顺利实现就业创业。

3.优化公共服务模式。提升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和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功能,建立大学生创业成果线上线下展示交易平台,力争全年展示创业成果500件左右。深入推进创业引领示项目建设,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电子广告屏等形式把就业政策和信息及时向毕业大学生进行宣传和推送。进一步整合就业创业要素资源,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精准的指导和服务。

(五)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

1.合理配置高等教育资源。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产业升级需要,调整高等教育层次和办学结构,合理确定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加强现代高等职业教育,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搭建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形成合理的人力资源供给结构。高等学校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着力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2.建立学科专业结构动态优化机制。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校毕业生需求的前瞻性研究,建立高校毕业生社会需求预测与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的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引入第三方评价,督促和指导高校动态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健全专业预警、退出机制,对就业率持续偏低的专业实行调减或暂停招生,甚至停办该专业。根据我市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需要,超前设置相关专业和确定人才培养计划,实现人才培养、社会需求和就业的良性互动。

(六)切实促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

1.实施实名登记和定制服务计划。加强市级相关部门和高校的沟通协作,全面掌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和就业创业需求。将有就业创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定制服务计划,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精细化就业创业服务。

2.开展就业培训和见习。落实市委、市政府就业技能培训民生实事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及时落实培训补贴政策。组织不少于0.8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定向就业和“四方联动”就业培训。进一步优化就业见习岗位,提高见习质量,组织不少于1.2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鼓励企业留用更多见习毕业生,见习留用率不低于50%。

3.开展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集中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市场化人力资源公司优势资源,发挥人力资源服务联盟、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重庆大学生就业市场作用,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年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网络招聘周”等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30场以上,提供不少于8万个岗位。

4.建立完善人力资源大数据服务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以及云计算、“互联网+”手段,建立完善“蓝金领”人力资源智慧服务平台,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进行重点关注,对高校毕业生求职岗位、工作区域、服务需求以及企业对招聘人员专业要求等进行精确分析,积极推送就业岗位、就业创业培训、创业孵化等信息,并提供“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反馈”等服务。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市政府统筹,市级部门配合,区县、高校和社会机构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市人力社保局牵头负责就业创业工作和离校后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市教委和高校负责抓好人才培养工作和离校前的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要建立健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注重协调配合,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确保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高校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支出计划,满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际需要。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统筹安排就业补助资金、微企专项资金、科技应研资金等用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保障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和专项服务所需资金。

(三)加强政策宣传。以国家和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服务项目、专项活动为主要内容,编印《大学生求职创业指南》、《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100问》等,为毕业生求职创业提供系统性指导。进一步丰富载体,通过门户网站、手机短信、QQ群、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宣传各项政策的经办流程和服务项目的申报程序,将政策服务及信息咨询及时推送到毕业生手中。

(四)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高校毕业生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力度,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区县(自治县)、市级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和高校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其他有关部门和区县(自治县)要积极配合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各高校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及时研究解决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及时进行排查,切实维护高校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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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渝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共同制定了《重庆市促进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促进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6年,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总数20.9万人,比2015年增加0.8万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仍然繁重。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是:初次就业率保持在75%以上,保持与2015年同期基本持平,年底就业率不低于90%,力争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二、工作举措 (一)积极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1.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开发更多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