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2020年将“实现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2015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要坚持精准扶贫,提高扶贫成效。2016年1月27日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对精准扶贫提出了新的要求。人社部门在扶贫工作中做出了哪些成绩?下一步应如何在扶贫攻坚战中发挥重要作用?针对这些问题,记者日前进行了相关采访。
消除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国扶贫工作取得了辉煌成绩。2011年至2014年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已从1.22亿人减少到7017万人。其中,人社部门在扶贫工作中作出了巨大贡献。
人社部门扶贫成就斐然
2015年10月17日,国家第二个扶贫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郭卫民表示,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农村贫困人口继续减少,贫困地区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
自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我国累计已有7亿人摆脱了贫困。在新闻发布会上,扶贫办国际合作与社会扶贫司司长李春光指出,中国扶贫开发,规模之广、难度之大,在世界范围绝无仅有。按照中国现行扶贫标准衡量,中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比例,从1990年的73.5%下降到2014年的7.2%。联合国2015年《千年发展目标报告》显示,中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比例从1990年的60%以上,到2002年下降到30%以下,率先实现比例减半,2014年则下降到4.2%。中国对全球减贫的贡献率超过70%。
这其中,人社部门的工作功不可没。人社部门采取多项措施,推进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
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的“春风行动”自2004年首次开展以来,连续10余年在春节前后集中为广大农民工和企业提供服务,已打造成一个公共就业服务品牌。2016年,国务院扶贫办更是参与其中,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让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得到有效的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有技能提升愿望的得到免费技能培训;有创业愿望的得到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相应的政策扶持;有用人需求的企业和各类单位得到便捷有效的就业服务。
不仅如此,人社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近几年连续开展的就业援助月活动,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努力让困难群众不为失业所扰。
2015年6月2日,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社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要求切实加强雨露计划工作,加大对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政策扶持力度,确保实现精准扶贫目标要求,引导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培养技术技能人才,阻断贫困世代传递。
通过人社部门提供的就业机会,城乡就业人数持续增加,大量贫困群众通过就业实现脱贫。同时,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已从城镇扩大到乡村,从就业群体扩大到非就业或就业不稳定的群体。社保待遇的提高,改善了广大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使更多群众更好地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精准扶贫应对新形势
当前,我国扶贫开发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最新数据显示,目前中国还有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贫困地区发展滞后问题没有根本改变。若要在未来5年内使我国现有的7000多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必须采取超常规措施,打出政策组合拳,找到贫根,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对症下药,方能药到病除。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扶贫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教授张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的扶贫开发是一个逐渐推进的过程,在扶贫开发的新阶段,应当采取精准扶贫的新措施。
“早在2011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就对精准扶贫进行了战略部署。近年来,习总书记在各地考察时数次强调,要实施精准扶贫,瞄准扶贫对象,进行重点施策。”张琦表示,实施精准扶贫,既是新时期的扶贫战略部署,也是《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的基本要求。
精准扶贫,主要包括精准识别、精准扶持和精准管理。“精准识别的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通过建档立卡,逐户逐村地了解贫困状况,能更加准确地分析致贫原因,更加清楚帮扶需求,明确帮扶责任和措施,为贫困监测和扶贫评估打下基础,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贫困户的重复申请。”张琦说,“精准扶持,意味着扶持的对象要精准,同时方法要明确。对每个贫困户、村要相应施策,同时精准到单位,派出对应的干部点对点进行驻村帮扶。精准管理体现在对精准识别的管理,对贫困户、贫困村和贫困县整个扶贫过程的管理,也包括对驻村帮扶的管理。”
“只有扶贫精准了,才能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张琦说。
以培训练人才以服务促就业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实施精准扶贫方略,需要“健全扶贫工作机制”“引导劳务输出脱贫”。“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提出,实施脱贫攻坚工程,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等措施解决5000万左右贫困人口脱贫;把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000多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覆盖范围,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数字之大,难度之高可以想象。
“人社部门在促进就业、引导劳务输出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张琦表示,各地人社部门可以充分发挥地方特色产业的优势开展脱贫工作。在贫困地区,应鼓励发展有特色的产业,如农业、旅游业、养殖业,还可开展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开发就业岗位,利用政府职能部门在扶贫区域内开发的如流动治安员、地质灾害预报员等公益性岗位,解决特殊贫困群众的就业扶持;对于特别困难的扶贫对象和就业困难群众,优先协调安排到政府出资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工作。”
在扶贫脱贫工作中,如何培养贫困人口的自身能力或者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引导劳务输出脱贫,关键是加大劳务输出培训投入,要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让农民工掌握技术和技能。人社部门应多形式办班,在扶贫地区开展校企联合培训,联合开展企业需求的技能型员工培训。同时,可在乡镇开展贫困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农民工教育培训,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张琦说,各地人社部门必须建立一整套连续性的服务机制。要增多就业渠道,引导内陆地区过剩的劳动力转移到沿海地区急缺的劳动力市场;建立和完善输出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引导农村贫困人口进入家政、物流、养老等领域就业;加强后期的服务,在保留劳动力数据档案的基础上,定期跟踪,随时解决问题。
“对于2000多万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群,不断完善养老、医疗、低保、社会救助等在内的社会保障,也是社保兜底的必要手段,也是政府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张琦说。(赵泽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