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按照“快、活、便、调”工作规则,提升劳动争议案件办案效率。
针对目前劳动纠纷案件的日益剧增,仲裁院不断提高办案效率,使申请立案突出一个“快”字,分解办案数量,人人参与办案,适用简易程序率提高调解结案率,实现了案件处理工作全面提速。在办案方式上突出一个“活”字,充分运用就地办案、电话调解、随送随调和邀请基层劳动保障所和企业工会工作人员参与调解等简便灵活的方式调解劳动争议。在办案效果上突出一个“便”字,简化不必要的仲裁环节,深入基层为企业与职工及时化解劳动争议提供便利。在办案效果上突出一个“调”字,注重庭前、庭中、庭后的调解工作,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劳动争议仲裁始终。(杨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