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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实施《劳动合同法》暂行办法(草稿)研讨会在汉中举行

2010.04.28

  4月21-23日, 陕西省人社厅在汉中组织召开了《陕西省实施〈劳动合同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草稿)》二次研讨会,来自全省100多个单位的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和劳资工作的专家、代表对(草稿)进行了热烈、广泛深入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省人社厅沙德宪副厅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汉中市劳动保障局郭兴汉局长到会致词。厅劳动关系处楚瑞秦处长就(草稿)的背景、相关条款进行了重点说明,研讨会由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冉志奎副处长主持。厅政策法规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劳动监察局、宣传中心等有关人员参会。

  据悉,该(草稿)共28条,研讨会分别就(草稿)的起草背景、框架结构、目标定位、具体规定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具有科学性、操作性、实用性的意见和建议。省人社厅基于这些意见和建议,将再次加以修改完善,并向有关部门、劳动者代表和全社会征求意见,从而形成较为完善的《陕西省实施〈劳动合同法〉暂行办法》。(文/杨川 徐玉波 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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