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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4〕131号)

2015.04.1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4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见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发展升级、加快振兴的要求,释放苏区振兴发展的政策红利,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作用,服务企业发展,制定如下意见:

  一、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一)困难企业缓缴养老、失业保险费。对依法参保并履行了缴费义务的困难企业,经人社、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允许在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缓缴养老、失业保险费。

  (二)适当降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允许园区新参保的企业和职工按照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允许园区新参保的企业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其参加失业保险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60%执行。政策执行期限为3年。

  (三)给予重点企业培训补贴。重点企业与新进员工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由受益财政按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该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四)给予企业社保补贴。对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年满40周岁农村劳动力、贫困户劳动力和被征地农民就业的重点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不超过该企业为上述群体缴交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总额2/3的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五)给予企业小额贷款贴息补助。工业园区企业中,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促进就业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将贷款额度从原来最高200万元提高到最高400万元,按有关规定给予该企业贴息补助。

  二、完善企业用工保障

  (一)建立完善工业园区用工服务网络。在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乡镇(村)设立重点企业用工联络服务站(点)。各联络服务站(点)建立劳动力资源台账,全面掌握外出务工人员有关情况,及时了解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动态和新成长劳动力的就业意向,采取乡镇(村)与企业对接等方式,引导劳动力到本市园区企业就业。同时,加强人才人力需求情况监测,重点监测用工达到5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各类人才需求量大的企业。

  (二)建立政府服务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发布平台。在就业资金中安排专项经费,选择在有线电视、广播电台、报刊网站、手机短信等农村居民喜闻乐见的覆盖面广、触角深、影响大的媒体,常年免费为企业发布招工信息,促进企业招工。

  (三)推进就业招聘活动常态化。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招聘活动,提高举办就业招聘会频率,利用人力资源市场优势开展定点、定向式招工,并在重要节假日举办大型招聘会或企业专场招聘活动。大力推行网络招聘,发挥好人事人才网、就业创业网以及微信等招聘平台作用,实现企业与求职者网上交流互动。

  (四)组织开展校企对接、校企合作。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在企业建立实训实习基地,引导技校学生到本地企业就业,实现“毕业即就业”。支持赣州技师学院等各类技术培训学院(校),与企业联合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冠名式”培训,“上学即上班”,培养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的产业工人。

  (五)落实招工补贴和见习补贴。对向重点企业成功输送员工的各类社会职业中介服务机构,由受益财政给予职业介绍即招工补贴,每成功介绍一人补贴150-200元;将重点企业全部纳入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管理,高校毕业生在这些企业见习期间,享受每月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最多12个月的见习补贴。

  三、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一)完善现有人才政策。适当降低引才门槛,放宽享受高层次人才政策优惠的条件,扩大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的覆盖面,有效改善人才紧缺状况。

  (二)发布企业人才需求目录。对重点工业企业,主动上门服务,收集企业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需求,编制企业高层次及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并将目录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

  (三)建立引进人才“绿色通道”。设立引进人才绿色通道,简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实行“一站式”服务,把招才引智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四)给予企业人才职称评审政策倾斜。对园区企业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规定学历、资历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审或报考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所获取的专业技术资格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任职资格等限制,依据贡献和实际水平,对照相应条件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在评定条件上,注重实际能力和实用技术、实用专利,并在评审通过率方面给予倾斜。

  (五)打造人才集聚平台。围绕钨、稀土、脐橙等主导产业,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发挥其在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科技项目、实施科技成果孵化方面的积极作用。借助外国专家局职能优势,组织企业到国(境)外举办人才招聘会和参加一年一度的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聚集一批企业急需的外国专家和高层次人才。整合市(县)各级培训资源,建设专业门类齐全、装备水平较高、优质资源共享的公共实训基地,开展园区企业与实训基地的对接与合作,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大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园区创建工作。主动为园区企业开展用工登记等服务,引导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改善劳动条件,优化用工环境。对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授予“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称号。

  (二)指导园区建立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组织。各级人社部门要在企业比较密集的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在有一定规模的条件成熟的企业中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暂时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企业中设立调解工作联络员,将劳动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实行劳动保障监察一体化执法。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体制,配备相应数量的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完善定期检查、重点巡查、突击抽查和举报投诉专查相结合的执法维权模式,督促企业依照法律法规管理劳动关系。

  (四)指导企业申报不定时和综合性计算工时制。帮助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依法制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实施方案,降低生产成本,合理安排工时制度。

  五、提升服务企业效能

  (一)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保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国家支持赣南苏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的政策优势,从软硬件配备、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管理机制等方面,加强市、县、乡、村四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扩大和强化服务企业的职能,努力实现城乡就业和社保服务均等化。

  (二)加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快金保工程二期建设步伐,设立市级网络中心,筹备“多险合一”信息系统上线,打造人社“网上办事大厅”。

  (三)加强经办窗口建设。推行社保经办大厅标准化建设,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能,加强作风建设,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

  (四)加强政策宣传。编印简明扼要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手册,送政策入企业。完善12333人社政策电话咨询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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