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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4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总结的通知(人社鉴函〔2015〕3号)

2015.02.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国务院有关部委(行业组织、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4年在全国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指导下,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围绕职业资格工作职能转变的要求,加强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工作,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化程度,实现职业技能鉴定事业稳步发展。 为全面总结2014年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做好2015年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围绕高技能人才考评、院校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等各项工作,侧重总结本地区、本行业好的做法,认真分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认证管理方式转变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请研究提出本单位2015年工作重点及工作措施。请于2015年2月28日前将本单位2014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重点书面稿和电子版报送我中心鉴定指导处。

联 系 人:张林、陶莉莉

联系电话:84661147、84661134、84661130(传真)

邮 箱: linzhang@cettic.gov.cn、taolili@mohrss.gov.cn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5年2月3日

抄送: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中央试点单位

( 责编:lj )
  • 技能鉴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国务院有关部委(行业组织、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4年在全国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指导下,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围绕职业资格工作职能转变的要求,加强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工作,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化程度,实现职业技能鉴定事业稳步发展。 为全面总结2014年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做好2015年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围绕高技能人才考评、院校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等各项工作,侧重总结本地区、本行业好的做法,认真分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认证管理方式转变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请研究提出本单位2015年工作重点及工作措施。请于2015年2月28日前将本单位2014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重点书面稿和电子版报送我中心鉴定指导处。 联 系 人:张林、陶莉莉 联系电话:84661147、84661134、84661130(传真) 邮 箱: linz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