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与公司同甘共苦, 努力付出。 现在公司渡过了难关,就要过河拆桥不成? 这口气我咽不下!” 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小赵向监察员诉说了自己的不满。
小赵是在一年前被他现在所在的单位高薪挖来加入销售部门的。 当时, 为了让他踏实留下来, 公司与他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较高的提成, 提成比例为其实际销售金额的5%。 由于小赵工作踏实努力, 他得到的提成一直很高。 虽然公司在员工的工资上采取了严格保密的态度, 但没有不漏风的墙。 渐渐地, 同事们都发现小赵的提成比例高于他们, 也渐渐有人对他的高待遇产生妒忌和不满, 甚至还有人到公司领导那里去闹。 由于产品销售渐入正轨, 公司觉得此时应该以稳定军心为主, 于是便以平衡关系为由, 未经小赵的同意, 就将其每月的提成比例降至原来的一半。 小赵多次提出反对意见, 却屡次被领导以要顾全大局为由劝说他接受现实。
两个月过去, 小赵看着自己的收入明显下降, 心灰意冷, 决定离开, 但希望离开之前能用法律手段讨回自己应得的工资, 于是来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监察员告诉他, 提成比例系小赵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重要条款及内容。 公司在未与职工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无权单方面降低他的提成。 随后, 监察员又陪同他来到公司,告诉公司负责人, 他们不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比例发放提成, 属于无正当理由克扣员工工资, 应当尽快发放, 否则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在监察员的帮助下, 小赵终于拿到了自己应得的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