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我参保的是河北省医疗保险。我配偶没有工作,农村户口,大学本科毕业,能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里的规定(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都需要准备哪些东西?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关于印发〈省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结算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2009]18号)规定,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是指其配偶为农民或城镇居民,与用人单位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其配偶为大中专毕业生暂无工作单位的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政策)妊娠90日内向男职工用人单位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男职工的医疗保险证原件及复印件、IC卡,男职工单位及配偶所在地居民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书和本款(一)规定的材料。男职工用人单位收到上述材料30日内,持此材料到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您也可拨打12333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