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盐县人力社保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702家,涉及劳动者18252人,责令38家企业支付拖欠的工资45.93万元,对3家违法用工企业做出行政处罚,以“三结合”切实强化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
一是与实际结合,突出检查重点。针对近期我县小微企业欠薪隐患突出的现状,着重加强对小微企业劳动用工情况的检查,并把小微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欠薪情况作为重点。通过检查了解企业欠薪情况,并要求企业落实好整改措施,防范群体性欠薪隐患的发生。同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增加技术工种就业准入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无执业资格证人员责令其限期参加培训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二是多平台结合,重协作聚合力。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等劳动保障基层平台作用,通过专项检查与摸底排查相结合,深入了解企业目前劳动用工、经营发展等状况,掌握企业突出的劳动争议矛盾以及欠薪隐患所在。同时利用新闻媒体、12333人力社保咨询服务热线、96309监察投诉热线、人社政务微博等多个平台,受理各类关于劳动纠纷的投诉举报、接受相关的政策咨询、公布最新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公开对部分企业的执法检查情况,全方位保障职工权益,并利用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引导企业规范化用工。
三是将“双性”结合,转理念出实效。将执法理念由原本的“监督管理”向 “指导服务”转变,采取“柔性教育”与“刚性执法”相结合的执法方式,实现劳动监察执法的刚柔相济。对发现存在不规范用工的企业,采取与企业负责人“一对一”约谈的“柔性教育”方式,围绕工资发放、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等重点问题,提出合理的指导意见,促使企业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对发现确实存在违法用工的企业,采取“刚性执法”的方式进行严厉打击,责令企业在限定企业内进行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对其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理。(浙江省海盐县人力社保局 储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