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中国进入以城市社会为主的新成长阶段——访北京工业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杨桂宏

2012.01.19

□本报记者 李小彤

近日,由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发布的2012社会蓝皮书《2012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提出,我国城市化率首次超过50%。值得提出的是,现行的城市化率统计口径不再以户籍为标准,而是将在一个地方居住6个月以上的常住人口也纳入该地的统计范围。这就导致一些流动就业人员比如农民工也被纳入城市化人口统计中,因此,有学者提出我国城镇化率有“虚高”成分,被认为是“城市人口”的农民工及其子女,并未享受到与城市人口相同的权益。尽管如此,城市化率首次超过50%仍带给我们很多思考。这一数字包蕴万千,必将对我国各项社会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城乡人口比例的新变化,背后是城市、乡村在上演着意义深远的嬗变。同时要看到,数字的变化并不代表我国城镇化建设已经完成,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社会保障、教育、住房等,仍需进一步抹平固有的二元痕迹,否则,我国城镇化建设就难逃“虚高”的指责。

2011年是中国城市化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这一年,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首次超过50%。中国从一个具有几千年农业文明历史的大国,进入以城市社会为主的新成长阶段。这种变化不是一个简单的城乡人口百分比的变化,它意味着,人们的生产方式、职业结构、社会保障、就业岗位、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都将发生极其深刻的变化。

城市人口超农村人口意味着社会转型进程加快

记者:您认为城市人口超过50%对城市化的积极意义是什么?

杨桂宏:城市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具有几千年历史的农业大国而言,的确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首先需要肯定它的积极意义,近几年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改变了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发展的状况。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为了尽快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工业体系,长期实行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农业的积累被用于工业建设,农民只能被固化在土地上难以迁移,而资本密集型的重工业又难以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这两方面的原因加在一起造成了城市化进展缓慢。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城市化的发展也并非一帆风顺。在1995年之前,农村进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和乡镇企业的繁荣使农民收入大幅增加,城市的吸引力不大,而且这一阶段在认识上也有误区,当时许多城市政府及管理机构都认为,农民工涌入城市会带来严重的经济和社会问题。直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城市化才走上迅速发展的轨道,并且在最近七八年的时间里以更高的速度发展。目前,城市人口超过农村人口,意味着我国在经济转型之后,社会转型的进程也加快了。虽然我国在城市化的深度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但是要先把农村人口从空间上转移到城市,才可以进一步谈更深层次的问题。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讲,这一变化的积极意义还是很充分的。

从农村转移出来的人口在社会体制上仍然是农村人口,没有享受完整的城市福利

记者:城市化的新阶段对城市化的深度提出了什么样的新要求?

杨桂宏:从消极的一面看,我国的城市化率虽然提高非常迅速,但仍然是一种不彻底的半城市化。那些从农村转移出来的人口在经济领域被算作城市人口了,但在社会体制上仍然是农村人口,没有享受完整的城市福利。就养老保险而言,全城市化人口的享有率是63.1%,而半城市化人口仅为30.2%,还不足前者的一半,其医疗保险的享有率看上去跟全城市化人口相差不大,但其中81.1%的人享有的是新农合,享受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仅占17.6%,而在全城市化人口中享有上述两项医保的比例合计是81.2%。城市化在速度上达到一定水平后,下一步就要着重关注城市化的深度问题了,只有速度没有深度的城市化是难以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正面影响的。

城市化的继续推进涉及户籍、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社会体制的全面改革

记者:您认为城市化的新阶段会形成新型的城乡关系吗?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城乡关系?

杨桂宏:新型的城乡关系必然是一种城乡一体、劳动力自由流动、社保待遇平等的关系。但是城市化进入新阶段并不意味着城乡关系会自然而然建立起来,它需要多方努力,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就业方面看,要建立高效、完善的劳动力管理与服务体系,形成城乡劳动者自由流动、自主择业、平等就业的制度环境,实现劳动力资源在城乡和全社会范围内的合理配置。从社会保障方面看,目前,我国城镇已初步建立起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仍然有待完善。这一问题解决不好,就很难形成和谐的新型城乡关系。新世纪以来,我国先后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战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被提上日程并得到逐步落实。一些城市正在进行使农民工逐步融入城市的试验,使其在一定限度内享受市民待遇。虽然打破城乡二元体制步履维艰,但毕竟已经迈出了前进的步伐。在全国很多地方,城乡统筹和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成为热点,成都、重庆的城乡统筹试点引起全国的密切关注。城市化的继续推进涉及户籍、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社会管理等社会体制的全面改革。从全国来看,随着快速交通的迅猛发展,城市化进程已经进入第二阶段,由农民进城到打造都市 “一小时”生活圈,新型城乡关系正在形成。

城市化步入新阶段势必影响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记者:中国已结束了几千年来农民无社会保障的状况,约2亿名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市化新阶段对推行新农保会有什么影响?

杨桂宏:在我国以往的保障制度框架内,农民工绝大部分享有的保障是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正是这种制度的存在,导致农民工群体在就业过程中长期在城乡之间流动。农村土地在拴住农村人口、防止城市贫民窟和社会性犯罪现象出现的同时,也把当代中国劳资矛盾稀释成城乡和区域之间发展的矛盾。因为,土地保障制度实质上是通过土地和家庭,承担了在现代产业中工作的农民工的就业和生活风险。著名社会学家陆学艺教授曾说,“数千万农民工把最好的青春年华都贡献给城市了,为城市创造了巨额的财富”,而 “城市把劳动中致伤致残的、体衰病弱的都退给了农村,子女和老人也多数由农村抚养着”, “哪个城市使用的农民工多,哪个城市就是最繁荣、发展最快的。相比而言,输出农民工多的农村却并没有相应富庶起来”。因此,土地保障在缓解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劳资矛盾显性化的同时,也在积聚着更大的城乡和区域发展矛盾。但是,近年来,新农保政策的推行对于改善我国农民的社会保障状况有重要意义。新农保试点提出了“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配套衔接”。这意味着新农保制度充分考虑到了当前中国城市化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对家庭保障方式的负面影响。随着城市化速度的进一步加快,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成为城市居住人口,留在农村的其他居民就要靠新农保保障自己的生活。所以,城市化的新阶段将对推行新农保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需要国家给予更大的支持和关注

记者:城市人口过半的现实状况对城镇职工和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会有什么影响?

杨桂宏:越来越多的原农村人口成为城市人口,也应该享受城市居民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障福利待遇。这是必然的发展趋势。财政收入是全体国民的,理应回馈全体国民,但是财政收入是一定的,这势必会影响到原来城市居民的待遇水平。本来财力支持不够就是农民工缺失社会保障的重要原因。近几年,我国集中了较大的财力加强城镇社会保障改革与建设,以确保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如果再将庞大的农民工群体考虑进来,其资金缺口会更大。此外,对于广大农民工来说,日常收入水平本就不高,用于维持生活、抚养子女,已是相当紧张,再拿出一部分钱来参加社会保险,也确实勉为其难。所以,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需要国家给予更大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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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小彤 近日,由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发布的2012社会蓝皮书《2012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提出,我国城市化率首次超过50%。值得提出的是,现行的城市化率统计口径不再以户籍为标准,而是将在一个地方居住6个月以上的常住人口也纳入该地的统计范围。这就导致一些流动就业人员比如农民工也被纳入城市化人口统计中,因此,有学者提出我国城镇化率有“虚高”成分,被认为是“城市人口”的农民工及其子女,并未享受到与城市人口相同的权益。尽管如此,城市化率首次超过50%仍带给我们很多思考。这一数字包蕴万千,必将对我国各项社会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城乡人口比例的新变化,背后是城市、乡村在上演着意义深远的嬗变。同时要看到,数字的变化并不代表我国城镇化建设已经完成,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社会保障、教育、住房等,仍需进一步抹平固有的二元痕迹,否则,我国城镇化建设就难逃“虚高”的指责。 2011年是中国城市化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这一年,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首次超过50%。中国从一个具有几千年农业文明历史的大国,进入以城市社会为主的新成长阶段。这种变化不是一个简单的城乡人口百分比的变化,它意味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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