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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技工院校等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11〕59号)

2011.12.05

  

  通知及附件下载  SMISS2012软件及学习材料下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做好2011年度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统计年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统计年报使用《201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中《技工院校综合情况》(表号:人社统OS1号)报表《就业训练中心综合情况》(表号:人社统OS2号)报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综合情况》(表号:人社统OS3号)报表(分别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上述报表结构将采用2012年新版。关于报表结构,请负责此项统计工作的有关部门与本厅(局)综合统计管理部门联系进行下载。

  二、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按照报表制度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技工院校统计年报、就业训练中心统计年报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统计年报工作,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按时完成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并请于2011年1月31日前将统计年报报送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三、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做好本地区2011年技工院校统计分析工作,对本地区技工院校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全面分析,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并请于2012年2月10日前将2011年技工院校统计分析报告报送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四、为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发挥统计工作为政策决策提供支持服务的功能,拟计划在2月中旬召开统计年报会审和分析工作会,会审统计年报数据,交流技工院校统计分析情况。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联 系 人:李 京

  联系电话:010-84661057, 010-84661050(传真)

  电子邮箱:attc2005@163.com

  

  附件:1.《技工院校综合情况》(报表)

   2.《就业训练中心综合情况》(报表)

   3.《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综合情况》(报表)

   4. 主要指标解释

   5. 逻辑关系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 技工院校
通知及附件下载  SMISS2012软件及学习材料下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做好2011年度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统计年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统计年报使用《201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中《技工院校综合情况》(表号:人社统OS1号)报表《就业训练中心综合情况》(表号:人社统OS2号)报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综合情况》(表号:人社统OS3号)报表(分别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上述报表结构将采用2012年新版。关于报表结构,请负责此项统计工作的有关部门与本厅(局)综合统计管理部门联系进行下载。 二、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按照报表制度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技工院校统计年报、就业训练中心统计年报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统计年报工作,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按时完成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并请于2011年1月31日前将统计年报报送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三、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做好本地区2011年技工院校统计分析工作,对本地区技工院校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全面分析,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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