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工作,充分发挥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全省统考的示范作用,在院校学生中更好地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动我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2011年11月19日至11月27日进行我省下半年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统一考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工作
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全省下半年统一考试工作在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鉴定中心)组织下进行,各考试站具体实施。
二、考试模块
下半年全省统一考试模块为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公布的所有模块(见附件1)。
三、考试时间
根据考试站计算机数量少、考生数量多的实际,确定下半年全省统一考试日期为2011年11月19日至11月27日。考试时间为中级2小时,高级3小时,即上午:中级8时30分至10时30分,高级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中级14时30分至16时30分,高级14时30分至17时30分。
四、考试方法
我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使用ETX5.4平台在线考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和考试站自行组织考试相结合的方法,但各考试站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报名时应以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形式向省鉴定中心提交《陕西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申请表》(见上半年统考通知),写明报考模块、科目、培训的具体软件版本、考试时间、考试站名称和编码以及联系方式。报名截止时间11月17日下午15时。考前注意事项(见附件2)。考试结束后,考试站应统一使用考点系统上传考试结果数据,并将《陕西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场记录表》(见上半年统考通知)和《陕西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场异常情况记录表》(见上半年统考通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传至省鉴定中心。
五、考场设置及要求
(一)考场应拥有(OSTA)项目上机考试所要求的软硬件设备。机房要规范,面积和装机量适当,通风照明好,出口通道宽畅,无安全隐患。
(二)考场应设主考1名、副主考1-2名。主考由考试站主要负责人担任。考点应设考评员、网络管理员各2名以上(含2名),负责考试组织、机房管理和上机考试的业务管理工作。
(三)应有有效的保密措施,严格遵守有关保密的各项规定,确保试题(盘)的保密安全。
(四)考试站在每次考试前要制定详细的考试工作计划,考试后要有考试工作总结。考前三天、考后一周分别书面上报省、试点市鉴定中心。
六、考试准备
(一)考试站应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考试站应按设定的模式打印下发考生《准考证》。《准考证》上应盖有考试站印章。《准考证》无印章者无效。
(三)考场(机房)布置必须符合国家考试的要求。考场标志、路标要醒目。考场门标、桌标、《考生守则》(见上半年统考通知)《监考人员守则》(见上半年统考通知)必须张贴齐全。标准考场(机房)定员为30人,考场内卫生、通风、照明和安全必须达到要求。
(四)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必须进行考前培训。要认真学习省、试点市鉴定中心下发的考试工作文件,学习《考生守则》、《监考人员守则》和有关考试业务知识。培训要讲实效,防止走过场。
七、考试实施
(一)各考试站在组织实施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考务管理实施细则》、《陕西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操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确保考试工作有序规范进行。
(二)监考人员在考生入场时要认真核对《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凡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若遇其它特殊情况,考试站要出具证明。
(三)考生入座后,监考人员要逐个核对机上显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是否与本人一致,然后开始正式上机考试。
(四)监考人员务必遵照《监考人员守则》的要求,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执考,保证良好的考试秩序,维护国家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五)严禁各考试站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协助考生考试。一经查出,严肃处理。考点监考人员有助考行为者,查实后取消其监考资格,取消考评员或网络员上岗证资格,并通报批评。
八、考试试题的传递、保管要求
(一)试题(包括上机考试有关材料)属国家绝密材料,应按有关保密规定进行交接、保管,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试题传递过程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二)各考试站上机考试结束,务必于当日将考试后的所有信息上传至服务器,并确认上传成功(联系人:王忠英,联系电话:010-65181122-5776)。原始数据库考点必须保存半年以上备查。
九、考风考纪
(一)要切实加强考前教育。各考试站、各院校有义务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要教育考生树立“遵章守纪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正确观念。
(二)要严格核查两证。要求监考人员必须按省上规定: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两证缺一者,坚决不准参加考试。同时要严防考生代考。
(三)监考人员务必告诫考生,非考试用品不得带入考场。考生带有的书籍资料、手机、快译通、文曲星、通信工具等必须放在考场指定位置。未按要求带入者,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监考人员要认真监督考生应试,制止考生违纪行为。对考生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私藏夹带、偷看书籍资料,使用手机等通信工具作弊行为的,监考人员必须严肃处理,不得隐瞒袒护。
十、技术支持
统考期间由全美测评软件系统(北京)有限公司和省鉴定中心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
联系人:李园园(北京),服务电话:010-65181122-5780, E-mail:liyuanyuan@ata.net.cn
任 奇(省中心),服务电话:029-82233530,
E-mail:sxjdzx@126.com 张红卫(省中心),服务电话:029-82235216,E-mail:zhanghongwei@ata.net.cn
十一、考试巡考
(一)省、试点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选聘能坚持原则、责任心强、有一定管理经验的巡考员和计算机专家委员会成员组成巡查小组到各考试站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巡查人员应对考点执行《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考务管理实施细则》、《陕西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智能化考试操作方案》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认真填写和上报《陕西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巡考报告》(见上半年统考通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妥善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试点市鉴定中心。
(三)巡查人员应对考场的考风考纪进行重点监督,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报告省、试点市鉴定中心。
十二、培训教材
为保证培训质量,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委托北京希望电子出版社根据各模块标准编写与出版发行统一考试指定教材,为了方便各考试站、院校和培训机构对培训教材的需求,省鉴定中心有专人提供相关订购服务工作。凡需征订相关教材与试题汇编的单位,请及时与省中心工作人员顾雯联系,电话:029-82238121。
十三、考试收费标准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陕人社函发[2009]163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每个模块每个等级每次考试收费150元。各考试站先按每人40元收取考试费用(上缴ATA公司及部中心30元,学校自留10元),考试合格办理证书时交清剩余部分。
十四、证书办理
各考试站要认真做好考试后的证书办理工作。省厅将在12月2日前下发成绩单。12月3日开始办理证书,各考试站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天内办完合格人员的所有证书。各考试站来省鉴定中心办理证书前,应将证书管理、技术支持费用分别汇至:全美测评软件系统(北京)有限公司和省鉴定中心(见附件3)。
十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组织好市属考试站统考工作,做好督导巡考工作。各考试站统考期间,须统一悬挂“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陕西省统一考试”横幅。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院校的校报、宣传栏、广播、网站、标语等的作用进行有效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动员更多的学生参加考试,力争实现考试站的全年目标任务。要根据劳动保障部制定的标准和指定的教材,制定或修订本院校的相关教学计划,强化学生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培训,提高学生的实际应考能力和考试合格率。考试质量高、参加考试人数多、组织效果好,将列入考试站年度评比的重要条件。
附件:1.陕西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开考模块表(略)
2.考前注意事项(略)
3.上缴证书管理费、技术支持费注意事项(略)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