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

江西关于推荐职业技能鉴定命题专家的通知(赣职鉴字〔2011〕21号)

2011.09.29

省直有关单位,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为加快我省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开发,满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发展的需要,我中心将组建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命题专家队伍,请各单位按要求推荐职业技能鉴定命题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类别

按机电类、化工类、建设交通类、轻纺类、信息技术类、农林类、医药保健类、餐饮服务类、管理类(含物业管理、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综合类(含钢铁、印刷、工艺美术等)推荐专家。

二、推荐条件

(一)熟悉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政策、规范和程序以及本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等;

(二)工作认真、严谨、负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奉献精神;

(三)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在本职业(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影响;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保守秘密,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有一定的文字表达及工作协调能力,热心参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五)具有本职业(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

三、推荐数量

根据专家类别和推荐条件要求,省直单位推荐5-10名命题专家,鉴定所(站)推荐1-3名命题专家。

四、专家职责

主要从事职业技能鉴定题(卷)库的开发、修订、审定及配套资料的编制。

五、有关待遇

我中心对推荐命题专家进行审核,经选聘的命题专家,发放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命题专家聘任书。承担省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开发的鉴定命题专家,按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报酬。

请各单位按照以上条件,填写推荐表(附后),连同业绩成果等证明资料复印件于2011年10月20日前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命题科。

联 系 人:黄承韶 魏润根

联系电话:0791—88333310

地 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

邮 编:330029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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