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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杨凌示范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属有关所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经费管理,确保补贴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资金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劳社发[2008]78号)管理规定,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决定对2010年度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经费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2010年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及专项职业能力整体情况;
(二)2010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含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经费申领和下拨情况(如总批次、数量及下拨方式等);
(三)补贴经费的申报、使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重点检查有无虚报冒领问题;
(四)是否建立了鉴定补贴经费(含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使用管理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职责是否清楚,责任是否落实到人,账目是否清楚、规范,管理是否有效;
(五)2009年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经费管理情况检查后,省检查组反馈改进意见和建议并落实情况。
(六)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二、检查方法
检查采取分级自查和逐级检查方式。省中心对各市及直属所站进行检查,各市对所属区、县进行检查。省中心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分片对11个市(杨凌示范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进行检查。检查小组邀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并聘请会计事务所人员参加检查:
(一)听取市中心经费管理工作的自查情况汇报;
(二)抽查相关财务报表及工作资料;
(三)抽查1—2个下属单位召开座谈会;
(四)检查组与市中心交换意见,并写出书面检查结论。
各市可根据自身实际,采取有效方式,对所属有关鉴定考核机构进行检查。
三、时间安排
(一)各市自查阶段(3月1日-4月5日)
各市中心应做好相应安排,按照上述检查内容认真组织本市(区)所属相关鉴定机构进行全面自查,并对本市鉴定机构做好相关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应总结推广经验,查找解决问题,完善制度措施。各市应于4月1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及相关报表上报省中心。
(二)省检查组检查阶段(4月11日-4月25日)
4月中旬检查组在各市中心自查基础上进行检查,具体检查人员分组情况及时间另行通知。各市中心在检查完成后应及时总结,各检查小组将对检查结果进行整理并汇报省中心,在形成改进意见后反馈各市中心。
(三)整改阶段(4月26日-5月15日)
根据各中心自查和省检查组检查情况,各中心应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杜塞漏洞,消除隐患,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资金管理,确保职业技能鉴定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四、要求
(一)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经费是政府的再就业资金,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举措,原则性强,影响面大,事关鉴定工作全局。各市中心应予以充分重视,并按工作要求,切实抓好落实。
(二)在省上检查前,各市中心要按要求内容认真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措施,认真整改,保证各项工作要求、规章制度落实到位,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
(三)一年之计在于春,各市中心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保证检查与工作正常进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