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

甘肃关于2010年度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年检评估情况的通报(甘人社通【2011】67号)

2011.04.07

(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专供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转载请注明出处)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年检评估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0]369号)要求,在各市州、各鉴定机构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省厅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四个检查评估小组,于2010年12月对全省14个市(州)相关机构和部分省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进行了现场检查评估。建所一年以上的省属鉴定所,按要求向省厅提交了自查报告。现就检查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0年,我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按照省厅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年”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了鉴定质量管理,凝聚工作合力,理顺工作关系,加大工作力度,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不仅在数量上有了大幅度增长,全省省级职业技能鉴定人数突破20万大关,达到211390人;同时,质量监管措施也进一步完善。检查评估情况表明,大部分市州和鉴定机构都能够按照省厅的要求积极有序地开展工作,规章制度得到完善,鉴定程序得到规范,鉴定规模快速增长,鉴定质量明显提高。

(一)领导重视,工作得力。

大部分市州人社局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能高度重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将鉴定工作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整体工作大局,着力部署实施,按照年初省厅制定的工作计划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酒泉市结合本地实际,以“面向市场、扩大范围、完善制度、提高质量”为工作方针,不断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建设,夯实基础,优化管理,促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全年鉴定达到23300余人,在全省遥遥领先。平凉市为了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力度,强化责任目标,坚持把职业技能鉴定作为人社部门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鉴定工作的落实;完善鉴定机制,大力推行政府统一安排、人社部门组织协调、乡村组织宣传发动、劳务工作机构考核验收、鉴定机构指导服务、依据政策规定给予补贴的鉴定机制,形成了政策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政府组织发动与发挥农民积极性相协调、定点机构与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相一致的鉴定工作新格局;通过实施“万名城乡青年培训工程”、“ 万名城乡青年南下就业工程”、“千名务工人员境外就业工程”,先后五次为农民工集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全年共鉴定农民工3511人,将203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工输出到俄罗斯等11个国家,获得人均年收入六万元以上的劳动报酬,为推行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发展劳务经济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兰州市、张掖市、陇南市、庆阳市、定西市领导高度重视,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积极拓展鉴定覆盖面,扩大职业资格证书影响力,全年鉴定人数均超过10000人。金昌市努力克服人口少、鉴定工作扩面难的不利因素,将鉴定与农民工技能培训相结合,大力拓展农民工培训鉴定工作,300%超额完成了全年鉴定工作任务。甘南州在舟曲遭遇特大泥石流灾害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全力拓展工作,把农牧民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确定为州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纳入考核目标;针对舟曲灾后重建对技能人才的迫切需要,积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超额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去年全省共有11个市州、19个省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超额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全省省级鉴定人数突破20万大关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管理加强,运行规范。

大部分市州和鉴定机构都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了以制度规范工作行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从年检的情况看,绝大多数鉴定机构这几年不断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场地、设施设备和办公条件,配备了专门的管理人员,档案资料存放整齐有序、完好无损,管理制度和鉴定公告、收费依据都实行了公示制度。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可以看出工作程序运行规范,鉴定过程有据可查,各项制度落实到位,鉴定机构已经逐步建立了一整套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特别是一些大中型企业承建的鉴定所,将职业资格证书与职工的工资待遇相衔接,以考核评价促进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在鉴定过程中认真安排、严格管理,管理人员和考评人员都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使鉴定质量不断提高。省六所、省七所、省十一所、省二十五所、省四十三所、省四十六所等,档案资料保存完整,工作程序记录准确翔实。特别是省六所、省五十一所、省五十七所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将质量认证体系纳入对鉴定工作的管理,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三)创新思路,拓展工作

一些市州和鉴定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想办法、谋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极大地推动了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落实。酒泉市在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过程中,借助企业和职业学校在资金、场地、设备方面的优势,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作为专门的考核、鉴定场所,为鉴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突出抓了两个重点:一是重点在新生劳动力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认真组织职业院校学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职业学校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合理设置专业和教学内容;二是重点在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抓好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根据他们的自身特点和就业需求,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结合培训情况,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切实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这些工作措施,为全市鉴定工作的快速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庆阳市结合职业技能竞赛、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等活动,采取多项措施,大力宣传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省二十一所积极争取学院领导的支持,将职业技能鉴定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制定了一系列激励政策,引导学生一专多能提升就业能力;对获取多个证书的学生,由学院给予每个证书200元的奖励;将证书折算成相应学分,鼓励学生多取证,培养复合型人才;学院结合职业标准和鉴定内容,修改部分课程设置,使课程设置更加符合技能人才发展需要;特别是积极培养双师型教师,鼓励教师获取相应职业的资格证书,向应用型、实用型方向发展,从而促进了教师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同步提高,为我省本科院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积累了经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总体发展不平衡。在全省鉴定工作迅速发展的同时,个别市州和鉴定机构工作进展缓慢,甚至大幅度下滑,说明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力,拖了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整体发展的后腿。

(二)运行工作不够规范。部分管理人员对鉴定工作的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不熟悉,鉴定过程中运行工作不够规范,执行制度规定不到位,影响了鉴定质量。个别地区虽然鉴定人数增长较快,但违反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私自印制试卷,甚至存在更为严重的问题;个别鉴定机构将通用工种纳入行业进行鉴定,扰乱了鉴定秩序,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

(三)软件服务和硬件设施达不到标准要求。个别市州机构不健全,没有设立鉴定指导中心,鉴定所设置布局也不够合理;一些市州和鉴定机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在考务、阅卷、数据上报和办证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问题;一些机构原始记录和资料不全,档案残缺;一些鉴定所的办公场所和场地、设施设备等达不到鉴定标准要求,管理人员和考评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这些都严重影响了鉴定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声誉。

(四)信息统计工作跟不上。个别市州和鉴定所鉴定统计、证书数据上报不及时,有的甚至经多次催报仍无动于衷,工作效率比较低,更重要的是影响了全省工作的整体推进,制约了我省空白证书申领工作。

三、年检评估结果

根据机构自查和省厅现场检查评估的有关情况,确定省属鉴定所的评估结果如下:

(一)甘肃省第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53个省属鉴定所评定为2010年度合格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甘肃省第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5个省属鉴定所,因在2010年没有开展鉴定工作,被评定为不合格鉴定所,进行整改,整改期限截止2011年6月底。以上5个机构于3月31日前向省厅和省鉴定中心报送整改措施和工作计划,省厅和省鉴定中心于6月底前组织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仍不合格或工作仍无进展的,予以撤销。

(三)根据甘人社通[2010]369号文件精神,对连续两年未开展工作的甘肃省第五十五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5个省属鉴定所予以撤销。

鉴定许可证已经到期的鉴定所,于3月31日前向省厅提出换发申请。撤销的5个鉴定所,须于3月31日前将鉴定所许可证、印章、标牌交到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附件:省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评估等次名单

二0一一年三月三日

附件:

省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评估等次名单

二、合格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名单(53所)

甘肃省第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省饮食服务公司承建)

甘肃省第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大唐西固热电公司焊培中心承建)

甘肃省第六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中核四零四厂承建)

甘肃省第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兰州供电公司承建)

甘肃省第八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承建)

甘肃省第九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省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承建)

甘肃省第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中核五零四厂承建)

甘肃省第十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兰石集团承建)

甘肃省第十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兰州理工大学电气信息学院承建)

甘肃省第十五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长风信息集团承建)

甘肃省第十九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兰州通用机器厂承建)

甘肃省第二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万里机电总公司承建)

甘肃省第二十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兰州城市学院承建)

甘肃省第二十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省建筑工程总公司承建)

甘肃省第二十四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承建)

甘肃省第二十五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兰州铁路技工学校承建)

甘肃省第二十六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兰州阀门厂承建)

甘肃省第二十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兰州电力技术学院承建)

甘肃省第二十八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兰州石化公司承建)

甘肃省第三十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兰州交通大学承建)

甘肃省第三十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兰州铁路局承建)

甘肃省第三十六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兰州电机集团承建)

甘肃省第三十九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窑街煤电集团承建)

甘肃省第四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天水市技工学校承建)

甘肃省第四十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省机械技工学校承建)

甘肃省第四十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兰州电力学校承建)

甘肃省第四十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金川有色金属公司承建)

甘肃省第四十四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八冶建设有限公司承建)

甘肃省第四十六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酒泉钢铁集团公司承建)

甘肃省第四十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承建)

甘肃省第五十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长庆油田公司承建)

甘肃省第五十六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酒泉农垦技工学校承建)

甘肃省第五十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玉门石油管理局承建)

甘肃省第五十八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天水风动工具厂承建)

甘肃省第五十九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天水海林技工学校承建)

甘肃省第六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承建)

甘肃省第六十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华亭煤业集团承建)

甘肃省第六十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甘肃中医学院成教学院承建)

甘肃省第六十四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白银公司承建)

甘肃省第六十六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承建)

甘肃省第六十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承建)

甘肃省第六十八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甘肃省电力培训中心承建)

甘肃省第七十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承建)

甘肃省第七十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白银银光公司承建)

甘肃省第七十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省中医学校承建)

甘肃省第七十五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亚盛集团承建)

甘肃省第七十六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省残联盲人按摩指导中心承建)

甘肃省第七十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天水星火机床有限公司承建)

甘肃省第七十八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省机电工程学院承建)

甘肃省第七十九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甘肃省成人教育协会承建)

甘肃省第八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甘肃联合大学承建)

甘肃省第八十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承建)

甘肃省第八十四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承建)

三、不合格职业技能鉴定所名单(5所)

甘肃省第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省商业学校承建)

甘肃省第三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甘肃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承建)

甘肃省第三十八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兰州新华印刷厂承建)

甘肃省第四十九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甘肃足部按摩学校承建)

甘肃省第八十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西北师范大学承建)

四、撤销的鉴定所(5所)

甘肃省第五十五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长庆石油高级技工学承建)

甘肃省第六十九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承建)

甘肃省第七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甘肃建材工业学校承建)

甘肃省第七十四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兰州炭素集团承建)

甘肃省第八十五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甘肃长安餐饮公司承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