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2号),充分发挥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在就业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37号),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平台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职责
(一)街道、乡镇、工业园区平台
(1)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建立完善人力资源信息台账。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做好辖区内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和日常动态管理工作,审核发放《就业和失业登记证》和《就业援助卡》。做好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完善“三个台帐”建设,建立城乡劳动力资源、困难群体、用工信息、就业安置、培训等就业工作台账,并及时将台帐信息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纳入全省人力资源信息统一管理。及时按要求上报统计数据,做到数据准确、客观、全面。
(2)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做好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工作。收集、发布就业信息,为求职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通过举办各类招聘洽谈会等各种就业援助活动,为供求双方搭建对接平台。配合组织辖区内相关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3)开展创业服务,协助做好小额贷款贷前调查、贷后回收等工作。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人员提供创业指导、项目推介服务,协助当地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为贷款对象进行创业项目核实调查,搞好创业跟踪服务。
(4)开发就业岗位,落实就业优惠政策。收集、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岗位和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展就业法规政策宣传工作,协助落实就业政策。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的服务工作,协助审核、上报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
(二)社区、行政村平台
(1)开展上门入户调查,掌握辖区内人员的就业、失业、享受就业政策等情况,建立基础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查、反馈各类人员动态信息,及时更新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2)协助街道(乡镇)平台收集、发布本辖区内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信息,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等服务。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
(3)实施就业援助,开展对口帮扶。宣传就业法规和优惠政策,协助落实就业政策,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采取上门入户、摸底调查的办法,了解掌握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受理就业援助申请,提供援助服务。
(4)开展创业服务。了解掌握有创业意愿人员的信息,帮助创业人员申报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提供相关创业服务。
二、充实人员,强化队伍建设
各地要根据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的需要,综合考虑辖区内的就业人口、辖区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按照《关于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人员编制等事宜的通知》(赣编办发[2002]212号)、《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2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合理配备工作人员,确保编制、人员落实到位。同时要按照省厅和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开展购买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实施方案》(赣人社字[2010]166号)规定要求,从源头上做好岗位设置和人员选聘工作,充实好平台队伍。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等人员,从事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对到基层就业的工作人员,要在劳动关系建立、社会保险费缴纳和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积极完善保障措施。继续完善工作人员职责和工作考评考核制度,对考核优秀的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连续2年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三、加强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各地要根据就业政策和工作要求的变化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基层平台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和服务技能等培训。开展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逐步实行基层平台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新上岗的人员要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对现有工作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各地要参照省厅对基层平台负责人全面轮训的做法,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培训方案,对平台工作人员分期分批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加大投入,确保经费保障
各地要以满足当地就业工作需要、保障公益性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为原则,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保证基层平台开展就业工作的工作经费、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要继续加大资金方面的扶持力度,形成稳定、长效的投入机制,采取财政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安排基层工作平台的场所和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必要的办公设备与网络运行维护经费,并及时足额拨付,实行专款专用。要全面实施基层平台就业援助工作专项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基层平台和基层工作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成效与奖励挂钩的激励机制。
五、畅通网络,实现信息共享
各地要以“数据集中、职能下延、全省联网、信息共享”为目标,完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基层平台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街道(乡镇)、社区(村)工作平台信息网络贯通,构建省、市、县(区)、街(镇)、社区(村)广覆盖、全畅通、高效率的城乡一体化的信息服务网络,实现全省就业网络信息服务便捷共享。全面提高就业信息系统模块使用率,推动业务流程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数据,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六、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基层平台就业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民生之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是体现执政为民、坚持人本服务的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平台就业工作的督查,要深入基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将基层平台公共就业服务优先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加强基层平台就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做好与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劳动监察等方面工作的衔接,切实推进基层平台就业工作的开展。要定期对基层平台的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资金落实、基础管理、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督查,对服务好、群众满意、工作成效显著的街道(镇)、社区(村)工作平台和业绩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督导和批评,不断完善和提升基层工作平台建设和服务水平。
二○一○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