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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铁岭:多措并举 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

2010.11.09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坚持以民生为本和执政为民的理念,把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劳动用工备案作为重点工作,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

一是《劳动合同法》宣传培训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通过广播、电视等方式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重点针对现阶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理解的误区进行解签和正确引导,使《劳动合同法》得到进一步的普及和贯彻。

二是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进一步落实。铁岭人社局与铁岭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了《铁岭市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实施意见》,规定劳动用工备案的对象及办理方法,在市劳动保障就业服务中心设立了“劳动合同备案”和“就业备案登记”窗口,由专人负责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将劳动用工备案作为劳动保障监察例行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是大力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推进小企业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制定了行动方案,拟利用三年时间使《劳动合同法》在小企业中得到深入贯彻落实,小企业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劳动合同制度得到全面执行。

四是铁岭人社局与市总工会、市经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收到了预期效果。“春暖行动”以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着力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指导思想。工作中,针对全市范围内的建筑业、采矿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等招用农民工较多的行业进行了重点宣传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完善劳动用工制度,有效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推动用人单位用工制度的规范化。通过集中开展“春暖行动”和“双合同月”活动,各类型企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有大幅度提高。(孙维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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