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力资源(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职业院校: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上报2010年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基地以奖代补项目评审材料的通知》(内人社发〔2010〕103号)精神,现就上报2010年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基地以奖代补项目评审材料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职业院校要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基地以奖代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0〕57号)要求,组织申报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具体申报条件、范围、程序详见附件。
二、申报项目按照本通知要求填报《申报书》一式5份,于9月30日前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
联系人:吴晓敏 联系电话:6169012
附:关于上报2010年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基地以奖代补项目评审材料的通知